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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據大公報評論,日前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在一個線上論壇大放厥詞,公然詆毀香港法治和自由,抹黑香港國安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唱衰香港營商環境。其實,只要是對香港實際情況有切身瞭解的人,都會知道梅儒瑞之言根本是惡意攻擊,且荒謬透頂:
首先是他胡謅“香港營商聲譽令人關注,包括香港面對等同內地的風險日增,國安法可影響員工及公司運作等”。而事實是修例風波期間,黑暴橫行,違法暴力行為頻頻出現。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發揮了“一法定香江”的作用,遏止了各種暴亂和動蕩,保護了廣大市民的自由和權利,為商界提供了安定的營商環境,社會恢復秩序。港美貿易量更一直有增無減,香港仍然是美國賺取高貿易順差的單一經濟體系,及借香港金融市場分享龐大的金融服務利益,在港的外資都認同國安法有助社會穩定,對他們營商有利,足以證明國安法實施符合香港整體利益,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高度自由開放和一流的營商環境得到提升。2022年,香港再度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就是香港營商環境不退反進的最佳明證。
其次是他稱“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擴大行政當局權力且缺乏司法機構監察,可能進一步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云云。按照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有解釋香港法例的權力,今次釋法,也只是重申行政長官和特區國安委可以按香港國安法行使與國安相關的行政權力,這個行政權力是法律授予的,絕對沒有擴大權力。釋法也沒有直接處理具體司法案件,只是釐清有關法律規定的涵義和適用法律的依據,絕不存在損害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的問題。釋法提供清晰途徑的解決路徑,讓香港特區自行解決有關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按專案認許方式參與涉及國安案件的爭議。香港的司法機構仍享有獨立的審判權,不被其他機構和人事干擾,因此並無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
更可笑的是他妄言“美方會繼續發聲批評北京或特區官員‘破壞香港高度自治行徑’”云云。實際上梅儒瑞罔顧事實真相,踐踏國際法精神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詆毀香港特區法治、權利與自由,唱衰香港營商環境,嚴重違反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規定。這樣的行為若在其他國家發生,大概已被驅逐出境了。
自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法治優勢堅如磐石,在全球法治排名中穩居世界前列。香港新聞自由在安全、穩定、法治環境下獲得更好保障,在港國際媒體和記者數量不降反升。對此事實真相,梅儒瑞卻視而不見,肆意攻擊香港國安法以及“人大釋法”,已凸顯其“以港遏華”的險惡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