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鎮紀委講清利害關係後,韋某、林某急忙將170萬元本金及所獲紅利退回了村集體賬戶。
我們本以為事情就到此結束了。但在整理核對該村賬目時,竟然發現有一筆50萬元的大額資金,從韋某賬上直接轉入時任鎮駐村第一書記莫某的個人賬戶。
而莫某在一段時間內,又將5萬、10萬元不等的10筆資金轉入林某賬上,總額加起來剛好50萬元。很快我們查實了韋某和林某擅自出借村集體資金給莫某使用的違紀違法事實。
2022年4月,韋某因挪用村集體資金,數額較大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其他村小組成員也給予相應的處理。2022年11月,韋某、林某因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
應村民要求,老曲村召開村民會議,決定將197萬元按每人1500元分配到人,剩餘的17萬元存入對公賬戶,留作村集體資金。
針對該案件反映出自然村集體資金管理混亂、不公開問題,該鎮紀委聯合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督促全鎮112個村村民小組長進行自查自糾,各村也從本村理事會、監事會、戶代表等選出人員參與到村集體資金收支結算工作中,並將收支情況進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