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青海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近日印發。《方案》明確,到2025年,完成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環境信息調查,明確管控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落實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推動新污染物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方案》指出,對淘汰類工業化學品、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等,將依法停止其產品登記或生產許可證核發。青海省將嚴厲打擊已淘汰的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加工使用,加強新增列有機污染物的淘汰,著力消除新增列有機污染物帶來的環境和健康風險,確保按照國家公告(公約)的時間節點,按期完成淘汰目標。依據《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和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加強相應化學品進出口管控。
《方案》提出,推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納入綠色製造標準體系,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或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實施原輔材料無害化替代、生產工藝無害化提升等清潔生產改造,以適當方式定期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關信息。
依據《方案》,青海省將持續開展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嚴格執行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標準,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產品,加快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和替代。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和監管工作,結合“無廢城市”建設,健全“店村結合”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到2025年,達成青海省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覆蓋率達100%,無害化處理率達100%的目標。
方案提出,青海省將聚焦石化、印染、醫藥、塗料等行業,在湟水流域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中選取重點企業、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新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治理試點。探索開展高原湖泊新污染物轉化機制和生態風險研究。鼓勵支持西寧市制定激勵政策,推動企業先行先試,減少新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等措施。
未來,青海省將依托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在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和典型工業園區,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微塑料、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調查監測試點。在已開展地下水調查工作的基礎上,探索開展地下水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工作。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