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網評:浪子回頭不是引流名片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悅
為營造喜慶祥和的春節網絡輿論氛圍,中央網信辦決定即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清朗·2023年春節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包括集中整治各類不良“網紅”問題,嚴肅處置存在炒作劣跡行為史、刻意扮醜等問題的“網紅”博主,查處炫耀服刑經歷、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謂“勵志網紅”。
不知道從何時起,網絡平台上多了許多自述刑滿釋放的博主,一條“浪子回頭勵志網紅”的流量新賽道悄然出現。浪子回頭金不換,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參與到網絡空間中靠雙手謀生無可厚非,通過講述自身的軌跡提醒他人遵紀守法也值得肯定。但問題在於,不少自述刑滿釋放的博主儼然把浪子回頭當成了引流名片,或者弱化自己的罪行,把自己包裝成自強不息的勵志形象;或者把釋放證明當成了“金字招牌”,用來博眼球、吸流量。這些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行為,在網絡空間中猶如一股污泥濁水,扭曲了社會的價值導向。
直播可以做,價值觀不能歪。犯過罪的人轉過身來成了流量網紅,對於受過他們傷害的人來說是何種打擊?如果犯罪被偽飾成了年少無知、被人強迫、命運坎坷,社會價值秩序何以堅守?其實,利用犯罪事實等進行炒作、消費的行為,都屬於平台嚴厲禁止的內容。對待刑滿釋放的博主並非要一棒子打死,但是該有的審核把關一定要有。不管是法律中對公序良俗的要求,還是社會價值的導向要求,抑或是網絡直播活動中對出鏡人員的德行要求,都意味著不能對拿犯罪引流量的行為放任自流。網絡直播間鼓勵浪子回頭,但必須遏制住為流量不顧一切的浪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