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部分,提到了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要“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什麼是制度型開放?如何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從而推進新時代高水平對外開放?本期欄目對該話題進行理論問答。
主持人:王玥
嘉 賓:袁曉江(深圳市委黨校教授)
制度型開放的層次更高、難度更大,是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舉措
主持人:什麼是制度型開放?它的內涵是什麼?
袁曉江:制度型開放是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的開放,是在商品和要素流動型基礎上的開放,是更高水平的開放。
我國對外開放的初期,主要是商品、要素和服務進出口貿易,引進技術和利用外資,在沿海地區出現大量“三來一補”加工貿易。這時的對外開放主要是商品和生產要素的流動,這是我國必須經歷的一個階段。當時我國還是“短缺經濟”,許多商品需要憑票供應,通過商品進口可以彌補國內生產不足的問題;與發達國家的科技差距和外匯不足,可以通過出口和“三來一補”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經濟特區是我國對外開放的一個重大舉措,之後又興建了保稅區、自由貿易區等,目的都是通過更便利的方式加大加快對外開放。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進一步深化,僅有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已經明顯不夠。2018年11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到:“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特點,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這是中央較早正式公開提出“制度型開放”。黨的二十大報告則指出:“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制度型開放涉及的是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相對商品和要素來說,開放的層次更高、難度更大,是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舉措。
制度型開放有利於深入對外開放、高質量發展、深化改革
主持人:由政策導向型開放向制度型開放轉變意義重大,您如何解讀?
袁曉江:有利於深入對外開放。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是必經的一個階段,主要涉及的是物質層面,而不是制度層面。現在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和一些其他國際組織,我國倡導的“一帶一路”行穩致遠,朋友圈越來越大。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深度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合作,維護多元穩定的國際經濟格局和經貿關係。這說明我國對外開放進入了新階段,正在向縱深發展。要按照國際慣例、根據國際規則修改和制定我們的制度,以更好地進行國際合作,形成大開放格局。如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各類經濟成分一律平等、負面清單制度、非禁即入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