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市人大常委會注重處理好改革“變”與立法“定”的關係,先後針對“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機構改革調整等重大決策,牽頭開展法規專項清理,區分不同情形提出修改和廢止法規的建議。“例如,提請廢止的鹽業管理條例、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等法規,適應了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川渝合作協同立法
助力雙城經濟圈建設發展
黨中央決策部署是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全力服務的大局。
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戰略。圍繞推動雙城經濟圈建設,我市積極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及時出台《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機構協同立法工作辦法》,明確專班推進立法、日常溝通聯絡、聯合實地調研、立法計劃編制情況適時通報等工作機制,為協同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礎。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作為川渝兩省市首個綜合性的協同立法項目,較好實現了重要制度有機對接。該條例從市場、政務、法治“三個維度”作出相同或相近的規範,明確了統一政務服務標準、加強執法司法聯動協作、加強毗鄰地區合作共建等系列重要制度安排。
同時,兩地還積極探索嘉陵江流域協同保護立法,兼顧兩省市實際,首次嘗試“重慶決定+四川條例”的協同模式,針對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共標、共建、共治、共管等問題作出有效管用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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