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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陳旦出席新書發表會談機場捷運興建與營運。(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桃園12月23日電(記者 黃文杰)前“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在桃園一場新書發表會提到軌道建設,認為所有工程應該為了營運,不是為了想像中的發展,以為可以先投資再來想辦法,這有點像家庭太早買一個大房子,光裡面冷氣或者管理費就要墊高成本,應該是根據實際需要、營運經驗再來擴充。
賀陳旦2016年至2018年擔任“交通部”部長,是蔡政府第一任“交通部長”。上午受邀出席《直達美好–桃園機場捷運通車營運實錄》新書發表會,作者劉坤億是前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董事長,書中提到桃園機場捷運爭議不斷,從馬政府到蔡政府遲遲無法通車,後來在民進黨桃園市長鄭文燦與賀陳旦等人努力,克服困難,2017年3月2日正式營運。
賀陳旦來恭賀新書發表,不改硬脾氣,以桃園機場捷運為例,對於軌道建設講出真心話。
他說,以公共工程來講,機場捷運是曾經有爭議的工程,不一定是技術爭議,是期望該有的表現,時間上還有精細度上的要求,這說明公共工程要能夠好好處理完畢,有時候不是完全靠行政部門,是要靠廠商中間願意回到桌子,打開電腦好好講。
賀陳旦直言,爭議處理其實相當程度還是要回到廠商所熟悉的語言,要公務員不完全動輒依法行政,單靠比較呆板的法律,而是要回到合約精神。坦白說公務員不從法律上看事情,從合約精神來看事情,除非有很大的特別授權。2017年6月30日“立法院”要求“交通部”成立監理調查委員會,就是給行政部門助力,找專家來在合約上做更完整更周密的解釋。
賀陳旦曾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他舉1995年捷運木柵線火燒車事件為例,當時也成立特別小組,當時廠商後面所代表外交敏感問題,必須謹慎。他說,合約在越來越走向網絡化、個體化、商業化,合約受到社會重視,不能只希望公務員依法行政,法有它落後的地方,法有個案沒有辦法反映,必須從別的地方去學習與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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