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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左)出席內政委員會。(照:截自“國會”頻道) |
上午詢答結束後,下午進入逐條審查、協商;“內政部”也參照“立委”詢答時的建議,當場提出修正動議。
為重罰炒作行為,朝野“立委”達共識,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若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明顯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可按交易戶數,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可連續處罰。
初審通過條文中,也新增檢舉制度,民眾可檢具證據,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如經縣市政府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最後裁示,本案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經朝野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