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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若遭羈押逾3個月 新竹市長將補選
http://www.crntt.hk   2022-12-16 10:20:11
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16日電/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立委”高虹安因為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單位15日進入高虹安“國會”辦公室搜索。對此,“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檢察行政依法通知,“立法院”也依法辦理。不過,若高虹安遭裁定羈押,還須經“立院”同意,且若無法在3個月內完成宣誓就職,屆時將重新補選。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游錫堃說,大約周一或周二的時候收到公文,就是依法辦理,尊重檢調司法程序。不過,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高虹安將在25日宣誓就職,若遭羈押無法就職該怎麼辦?“內政部”表示,縣市長未在規定的日期宣誓就職者,參照《宣誓條例》規定,另定日期宣誓,應在3個月內宣示,如屆時仍未宣誓者,視同缺額,並依法辦理補選。

  目前正值“立院”會期,高虹安依法受到保障,但過去藍綠“立委”曾因集體收賄案,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當時經過“立法院”各黨團火速協商後,“立法院長”游錫堃即宣布同意羈押完成程序,因此這把保護傘也非萬能。

  律師詹晉鑒表示,高虹安有沒有被羈押,幾乎攸關新竹市長是不是要補選,因為偵查中羈押2個月,通常貪污屬於重罪,延押機會很大,總共4個月的羈押,恐怕很難讓高在就職日起3個月內宣誓就職,形成缺額。

  過去嘉義縣議員當選人王焜玄因涉及地方選舉賄選案被羈押在嘉義看守所,並請嘉義縣議會函文法官到看守所監誓,但未成功。詹晉鑒表示,根據《宣誓條例》規定,宣示應於就職任所獲上級機關指定的地點,由宣示人肅立向青天白日旗及“國父”遺像,舉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開,五指併攏,掌心向前,宣讀誓言,因此高虹安要在看守所宣誓就職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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