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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2日電/11月26日將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復決第1案公投,“中選會”今日彙整公告各“直轄市”、縣(市)長選舉人人數,其中“直轄市”與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18歲公民權“修憲”復決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亦即本次公民復決案至少需要961萬9697張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
“中選會”表示,“直轄市”與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不含嘉義市第11屆市長重行選舉選舉人人數);“直轄市”與縣(市)議員選舉人人數為1912萬8745人;鄉(鎮、市)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選舉人人數為505萬6609人;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人人數為505萬920人;村(里)長選舉人人數為1902萬6280人。
“中選會”指出,“憲法”修正案公民復決第1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法“修憲”公投的有效同意票必須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憲法”修正案公民復決才會通過,本次公民復決案至少需要961萬9697張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