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9日電/據大公網報道,大帽山的“貓屋”為一座荒廢石屋,已丟空多年,附近一帶為政府官地,外圍有鐵絲網圍封,并設有鐵閘,早前鐵閘的一處鐵絲網破損,因而有人闖入而出現不少塗鴉繪畫,地政總署日前已圍封前往“貓屋”通道,惟仍有人無視禁令,強行“解封”闖入拍照留念。
“貓屋”所在地屬官地,有關石屋屬特區政府的舊設施,設有鐵絲網及鐵閘。但鐵閘及部分鐵絲網早前被破壞,及後地政總署已在上址貼上告示并圍膠帶。有人仍無視禁令,擅自把膠帶拆除解封。大公報記者早前前往查看,發現到來打卡人流不絕,下午短短一小時內已有逾30人在上址排隊影相。大公報記者翌日到場,發現人潮依然不絕,鐵閘雖然修妥,惟有人剪破旁邊的鐵絲網,另辟“通道”前往“貓屋”。
律師梁永鏗表示,市民侵入由公職人員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宅院、物業單位、墓地或土地,有可能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的在公衆地方犯的妨擾罪,可被處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