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函詢方式,是江西省紀委監委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重要抓手之一。近年來,省紀委監委在監督和辦案中發現,對縣委書記的監督,往往存在省裡因層級和距離較遠監督不及時、不全面,市裡距離近但又剛性不足的問題。江西省紀委監委積極探索創新,壓實設區市紀委監委監督責任,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督力量上下聯動、貫通協同,要求當省紀委監委採取函詢方式處置縣委書記問題線索時,在向設區市市委書記通報所函詢主要問題的同時,抄告設區市紀委書記。
“我們在審查調查工作中發現,有不少黨員幹部在被留置後才感嘆對黨紀國法的學習太少,自身的紀律和規矩意識差。”江西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要負責同志說。
今年6月開始,該省紀委監委在函詢工作中又推出一項新舉措,要求被函詢對象先認真學習黨章、黨紀處分條例、監察法等黨紀國法,對照黨紀國法談認識、找差距,再回復函詢問題。“雖然只是函詢流程上的一個改動,但是能夠引導黨員幹部強化紀法意識,在受到警示的同時對照查擺自身問題,教育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向組織如實說明有關情況。”該負責同志說。
跟蹤督辦整改 做實“後半篇文章”
近年來,江西省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實“一把手”監督“後半篇文章”,努力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運用萍鄉市委原書記李小豹、萍鄉經開區黨工委原書記李錦林等典型案件,萍鄉市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拿出務實舉措,刹歪風、轉作風、樹新風,不斷淨化、修復萍鄉政治生態。
針對原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鐘曉雲,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周才柬等典型案例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省國資委黨委在所有監管企業中開展全面徹底的風險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監督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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