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整中成藥監管註冊制度
為了改善中成藥監管及註冊制度,政府可以考慮開放落馬洲河套地區或在大灣區指定區域提供新空間、新渠道容納初創中小企發展新藥品。有見於香港註冊批核程序需時甚久,政府可和中央溝通開新渠道讓初創中小企註冊並銷售新中成藥,例如在現正發展中的“藥械通”基礎上加上中藥門類。這樣一方面可以進行分流,縮短本地註冊的輪候時間。另一方面可以讓有意進軍內地市場的企業在指定區域參與一條龍的“申請、註冊、製造、內地銷售”生產程序。參與計劃的企業可以更輕易地開拓內地市場,政府亦可以透過此途徑確保更多企業能具備市場競爭力,間接改善市場上的產品質素。
3.推動中醫藥青年普及教育
為配合中醫藥業的發展,加強公眾對中醫藥的認識並提高對中醫藥的接受程度,政府應該由青年開始教育新一代人,使他們盡早接觸中醫藥。要糾正市民對中醫藥的認知,必先從中小學教育入手。在內地,已有為數不少的小學開展了中醫藥的基礎理論教育;在香港,亦有非政府組織主動舉辦與中醫藥有關的講座,讓本地小學生在學習的黃金時間接觸圖像化的中醫藥資訊,加深他們對中醫藥的認識。非政府組織在組織教育項目時比政府更具靈活性,所以政府可以考慮讓更多非政府組織為新政府班子擔當編制教材及宣傳教育的職責。
4.設立全新的中醫藥管理機構
我們與包括中醫藥界的社會各界發表了一個聯合聲明,促請特首在快將公布的施政報告中,認真考慮設立全新架構的中醫藥管理局,由司長或局長直接領導,負責統籌、管理、協調香港的中醫藥服務,促進中醫藥的長遠發展,使中醫藥完全納入香港的公營醫療體系,獨立於西醫的管理,為市民提供更多醫療衛生的選擇,舒緩市民在等看病、等治療、西醫長期缺乏人手等等方面的問題,特別是照顧基層家庭,善用香港中醫藥服務長期累積起來的人才、臨床經驗、產業力量、科研成果及與內地的聯繫等等,與西醫並肩,承擔起香港醫療衛生方面的重任,為廣大的市民造福,同時配合國家大力推動傳統中醫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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