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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新冠疫情及兩岸合作治理——非傳統安全理論視角
http://www.crntt.hk   2022-11-06 00:16:25
 
  三、台灣地區面臨的新冠疫情安全困境

  縱觀台灣地區此輪疫情的發展,已然有引爆全島的趨勢。而這其中既有台灣當局麻痹疏忽、疫局誤判、抗疫不力等主觀因素所導致的感染人數激增、醫療資源缺乏的困境,也因台灣地區當前公共衛生防疫體系建設滯後於疫情變化形勢的制度困境。同時兩岸目前缺乏政治互信也導致難以建立起有效的防疫互助機制。加之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疫情政治化的策略,導致島內的抗疫形勢複雜多變。

  (一)台灣地區公共衛生防疫體系不健全

  在新冠疫情爆發之初,台灣地區采取各種措施,勉勉強強能够將疫情拒之於門外。但此次疫情中,台灣防疫部門不僅沒有守住之前的抗疫成績,反而出現了多個防疫節點被疫情突破的窘境,其防疫體系有全面崩盤的危險。一方面,在公共衛生防疫體系的機構建設上,一開始的防疫步伐就滯後於疫情變化的新形勢,出現”抗疫虛弱”的頽勢。在2020年疫情形勢下,台灣地區成立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 CECC),并設有三個等級。因後期島內有確診病例,CECC提升至最高等級的“一級開設”,由台灣衛生福利部門負責人陳時中坐鎮指揮。在“一級開設”的組織架構上,分為情報、作戰、後勤三大執行體系,同時在三大執行體系之上設立專家咨詢會議,為疫情防控提供智力支持。〔30〕目前新一輪疫情下台灣地區雖執行的是“一級開設”,但正是在這樣“高標準”的應對舉措下,台灣地區的疫情態勢反而愈發嚴峻。究其原因,正是三大執行體系下各機構的運轉十分“拉垮”。在“作戰”執行機制下,“邊境檢疫組”應當及時對“入境”人員進行病例篩查。但由於執行不力、篩查速度慢、等待時間長,導致大量“入境”人員發生群聚現象,且篩查結果最快需要兩天時間才能查詢,間接導致了後期的社區傳播案例的出現。〔31〕“後勤”機制的執行和運轉也相當遲滯。儘管“入境”後還需在防疫旅館或自費的集中檢疫所進行集中隔離,但島內的公共防疫建設并不完善,很大一部分防疫旅館的防疫水平遠不能達標。一些防疫環節也存在嚴重漏洞,達不到有效防疫的要求,實際上還有造成加大疫情擴散的風險。據統計,目前全台灣現有的防疫旅館數與CECC要求的各縣市50家、全台灣至少1100家的數量相差甚大,滿足率僅0.5%。〔32〕且隨著確診人數的激增,現有防疫旅館和集中檢疫所都已人滿為患,交叉感染風險增大,各地防疫壓力劇增。

  另一方面,防疫隔離政策屢屢更改,也間接導致感染病例激增,疫情加速擴散。就在4月下旬疫情正加速蔓延的形勢下,CECC將此前執行的“10+7”隔離政策更改為“3+4”,也即是說3天集中隔離後即可自由流動。毫無疑問,在這樣的形勢和政策執行下必然會導致疫情進一步蔓延,確診病例激增。儘管此後CECC又將“3+4”改為“7+7”,并從5月9日開始實施,但已然於事無補,因為目前的疫情擴散形勢和力度都遠超台灣防疫體系的承受能力。由於檢驗速度難以滿足當下體量巨大的潛在感染病例,出現“篩查遺漏”現象。加上大量未被及時確診的“黑數”存在,導致一些人隔離後出來被反復感染,檢測數據“被動失真”。〔33〕未來一段時間內不僅會因檢測能力不足而導致確診病例發現不及時,也會因檢測不全面導致未來出現交叉感染、反復感染的危險局面。此外,在疫情預警機制上出現嚴重的安全漏洞和預判失誤。此前,台灣防疫部門制定了等級制疫情警戒措施,該措施一直持續適用到2022年3月,後停止使用并改為每月檢討防疫政策。而正是由於此前三級警戒降為二級警戒後,民衆的防疫警惕性也隨之降低。到了2022年3月台灣防疫部門甚至直接取消了疫情等級預警制度,讓民衆誤以為已經完全恢復到正常的生活秩序,在防疫心態上產生了極大的鬆懈和過度樂觀。以至於在3月中旬第一例“XE”變異毒株擴散至島內和4月疫情開始蔓延後,民衆此時依舊沒有加強戒備。台灣防疫部門也未見有明顯的升級管控措施和對民衆的預警宣傳舉措。加上隔離政策從“10+7”改為“3+4”的“反向神操作”,足以可見台灣防疫預警的巨大體系漏洞和政策失效。

  (二)疫情信息掌握不對稱引發民衆恐慌

  信息失實或信息不對稱可能引發超越信息本身的後果。從信息掌握的主體來看,組織或信息主體在一定時期內處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當信息量和複雜程度超過其可處理的限度時,該組織或信息主體要麼歪曲信息,要麼花費更多的時間來處理這些信息,而被處理過的信息流經各個等級結構時,也會因信息主體和信息接收者之間的身份地位不對稱引發信息的歪曲。〔34〕在新一輪疫情肆虐台灣社會的當下,民進黨當局不僅沒有在行動機制上做好建設,在面對民衆的質疑和產生恐慌心態時,也未能作出有力的澄清和行動來減輕民衆的心理負擔。反而為了掩蓋疫情嚴重性故意扭曲甚至隱瞞部分信息,致使民衆更加恐慌。4月上旬島內疫情確診人數開始增多,日增上千且呈現快速上升趨勢,民衆對此焦灼萬分,紛紛尋求庇護之法。而此時台灣地區行政部門負責人蘇貞昌卻拋出“台灣防疫世界第一”的高調論斷,并稱此次“XE”變異毒株雖然傳播快,但是症狀輕,試圖穩定民衆恐慌心態,還稱要建設防疫與經濟平衡的“新台灣模式”。〔35〕結果就是這樣的失實論斷讓民衆誤以為此輪疫情與普通流感無異,放鬆了戒備心態。結果在4月9日就開始出現死亡病例,并且從4月27日開始每天都有死亡病例,5月下旬開始死亡病例更是以平均每天三位數的速度增長。由於此時的真實情況與台灣民衆前期接收到的疫情信息有極大的落差,造成了信息的不對稱,疫情的發展形勢與民衆的心理預期完全相反,導致台灣民衆的深度恐慌和對民進黨當局的信任度喪失。

  當行為體獲取的信息與之前的信息相矛盾時,“他們通常要麼忽視它,要麼發展出質疑其真實性的理由”。〔36〕台灣民衆對於疫情未知性的恐慌,加上當前所接收到的信息與前期真實情況極不對稱。在當前真實信息得以向公衆釋放後,又加劇了民衆進一步的恐慌心理。從而引發了對信息主體或組織的徹底不信任心態,導致整個台灣社會陷入了疫情安全困境的怪圈。這種怪圈從本質上來講,是雙方擁有權力的差異所致,也即是對信息這一資源的掌握和享有的問題所致。因為許多互動行為不僅僅是由於欺騙和信息不足引發的信息不對稱,其中權力以及權力對資源的分配問題是本質的因素。〔37〕台灣當局掌握著有關疫情的所有一手信息,包括每天新增確診、死亡、治愈病例數,醫療機構的運行情況、醫療資源的供需情況,以及對疫情總體走勢的未來評估和預測。這些描述性、預測性信息不僅可以改變民衆的認知態度,而且“這一信息得到廣泛的分享,那麼對其他人很可能改變其行為認知,將影響行為體本身的判斷和最終作出的決策”。〔38〕而決策者和公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其冒進和危險政策的制定,而這些危險的政策制定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決策者的權力,而非保護和促進公衆利益的實現。〔39〕因此,為了求得政權穩固,也為了年底“九合一”選舉考慮,民進黨當局自然不會將所有有關疫情的信息向民衆全盤托出,而是有選擇性地向民衆輸出。但“信息的供給和分享是參與過程的一個基本要求”,〔40〕因民衆沒有參與其中而導致疫情失控局面,衹會使民衆因為不瞭解內情而深陷質疑和恐慌。這種違背真實情況、扭曲科學信息的行為最終衹會加深民衆對民進黨當局的“防疫反感”,台灣地區面臨的疫情安全困境衹會越來越深且難以轉圜。

  (三)藉疫情政治化掩蓋其防疫虛弱

  對於民進黨當局來講,將兩岸間任何事情、任何互動上升為政治議題已然成為其“屢試不爽”的慣用伎倆。通過將此次疫情上升為兩岸間的政治議題,不僅能使台灣地區在一直謀求加入的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問題上有機可乘,還能趁機再次甩鍋大陸,對大陸的抗疫舉措和形勢進行“污名化”。一方面,民進黨當局不僅想通過此次抗疫推動其“低政治”領域議題的實現,更想實現一些“高政治”領域議題的圖謀。以疫情這類傳染性疾病會對人類安全產生巨大威脅為藉口,以期為台灣地區參與“國際事務”打開方便之門。民進黨當局便可藉此討論其加入WHO的問題,以及以何種身份加入該組織的問題。藉助疫情在全球蔓延的態勢,認為防疫不應有“國界”限制,需要全球聯動應對,〔41〕企圖變換各種方式在抗疫過程中尋求政治議題。比如說,就在台灣地區防疫形勢進入“深水區”時,第75屆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也於2022年5月22日-28日召開。巧合的是,美國國會衆議院在4月28日匆匆通過對“幫助台灣恢復其在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身份”的一項法案,并已送交拜登簽署以形成立法。該法案的支持者民主黨衆議員格里·康諾利(Gerry Connolly)稱台灣為全球抗疫的“領導者”,認為“台灣的領導力和對全球衛生安全的貢獻表明台灣應該成為世衛組織中的一部分”。〔42〕美國趕在世衛大會前通過該法案,其政治意涵不言自明。而台灣當局則想藉助台灣防疫和WHA召開之機,趁機“揩油”。藉助台灣防疫吃緊,博取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同情,進而獲得與國際社會成員接觸的企圖。藉宣傳其所謂的“民主防疫模範”之經驗試圖使台灣獲得與WHO成員國的同等“國際”地位。其疫情政治化、“國際化”甚至“以疫謀獨”的圖謀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民進黨當局在兩岸間大打“疫情牌”,通過抹黑、甩鍋大陸,對大陸進行“疫情污名化”,以獲取更多的政治利益。

  四、兩岸共同應對新冠疫情威脅的安全路徑

  由於兩岸目前的對立形勢和互不信任的政治態勢,任何的非傳統安全事件都可能引發兩岸關係緊張局勢再度升級,進而影響到兩岸來之不易的和平發展局面。〔43〕但是新冠疫情的出現和其特有的表現對兩岸共同應對此類非傳統安全威脅提出了新的要求。疫情的未知性、外溢性和發展走向的不確定性從外部環境上促使兩岸須采取一定的互動和合作形式,來共同應對疫情的威脅。而兩岸對於疫情的防控政策則從內部過程上對兩岸共同建構疫情防控溝通和治理機制提出了要求。

  (一)以“共享安全”為原則,促進兩岸防疫經驗互學互鑒

  “共享安全”是各行為體間所共同具有的一種安全狀態。它以安全的普遍性為基礎,“共同認知安全威脅、建構安全框架、享有安全利益”,追求的是共存、共贏之道。〔44〕肯·布斯(Ken Booth)將這類安全形態視為一種“彼此間互為建構的概念”,透過認知主體的觀念改變可以對安全問題形成有效的回應。〔45〕“共享安全”既是一種安全的形態,也是一種觀念和價值體現。〔46〕應對疫情的“共享安全”原則要求兩岸既要尋求防治疫情的共同方法,又要有共享安全的意願,同時還需要具備朝向共同安全的能力基礎。

  兩岸在抗疫過程中有著很多的共同點和共同安全利益。在疫情防治中,大陸堅持“動態清零”,堅定的以人民的生命安全為根本目標,實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有效防疫舉措,多次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的勢頭。台灣地區此前也一直執行著較為嚴格和穩健的防疫手段,包括對“入境”人員的嚴格篩查,對島內病例的積極救治。在這一方面,兩岸有著共同的防疫安全目標,那就是在保持有效防疫的態勢下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儘管新一輪疫情導致台灣地區的防疫政策有所調整,但其基本目標仍舊是實現抗疫和恢復經濟兩手抓。而大陸在多次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強調要實現疫情防控和經濟恢復統籌發展。兩岸對於疫情在大勢上的認知是一致的,對防治疫情的方法和途徑是相似的,因為兩岸面對的安全威脅是一致的。因此,建立以“共享安全”為原則的安全價值觀,有助於兩岸開展切實有效的防疫舉措,加強防疫經驗的交流互鑒。在新冠疫情在兩岸均出現一定反彈的形勢下,兩岸中醫藥合作治療疫情病例就發揮了積極作用。在2021年底,兩岸開展了“兩岸中醫藥名師對話”活動,兩岸中醫名師通過綫上交流,探討了中醫藥在新冠疫情中扮演的角色,在中醫藥提升疫情病例的治療效果方面取得了諸多共識。〔47〕因此,未來兩岸在抗疫過程中,可通過應對共同的安全威脅為契機,互相交流和借鑒彼此的成功防疫經驗和舉措,深化共同認知,實現對疫情在信息、防控、治療等多個層次的“安全共享”。

  (二)以“有效安全”為目標,增強兩岸疫情合作的互適性

  “有效安全”是實現非傳統安全的重要目標,各行為體間為了降低安全的“高政治”性,就必須確保“有效安全”作為最根本的目標。兩岸對於疫情的防控和治理,必須以“有效安全”作為長期堅持的目標,才能實現對此輪疫情有效和持續的控制。但台灣地區目前對此輪疫情防控頗為被動,且從目前的防疫舉措來看,台灣地區的防疫目標并非“有效安全”,而是試圖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二者之間取得某種平衡。表面看似乎合情合理,但實際上秉持的是一種消極安全的防疫觀念。

  對此,一方面要實現兩岸各自對疫情的有效管控。兩岸對疫情的防控首先要保證疫情不外溢,不出現相互交叉感染的情況,實現疫情在防控層面的“有效安全”。在此輪疫情正值爆發的高峰時期,首要目標是遏制本土病例的快速增加,通過執行嚴格的“入境”檢測和對域內病例進行有效隔離觀察和治療,藉助多重手段減弱疫情的擴散效果。大陸自2019年疫情剛爆發時就實施了最嚴格的疫情管控措施,制定了有效的“清零”政策,將疫情扼殺於搖籃之中,以確保生命、經濟、社會、生態等多領域的“有效安全”。事實證明,通過以“清零”為主要舉措的“有效安全”路徑,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以最快的速度實現經濟社會恢復常態發展。在時間效率和防控成效上都達到了最優效果,實現了最大限度的“綜合止損”。台灣地區前期施行的多級警戒措施也有效地對島內疫情實現了精準防控,在疫情防控的同時也在逐漸實現島內社會經濟的逐步恢復和走向正軌。正是在這種“有效安全”為目標的前提下,兩岸才有可進一步合作防疫的基礎和空間。另一方面,可通過兩岸在防疫政策和抗疫舉措的接軌和互適,提升兩岸共同應對疫情的時效性,實現“有效安全”目標。在兩岸各自防疫實現了“有效安全”的基礎上,可進一步加強兩岸在防疫政策、疫情信息以及人員隔離上的互適和接軌,在保障“有效安全”的防疫目標基礎上,方便兩岸民衆的來往交流。實際上,目前兩岸已在入境隔離政策上逐漸互適,大陸執行的入境隔離政策現已修訂為“7+3”,而台灣地區則執行的是“3+4”隔離標準,兩岸的政策上正在不斷地相互調適。對此,未來兩岸可通過對疫情的傳染力度和易受感染的程度進行科學評估後,經過兩岸防疫機構的共同協商,制定對兩岸無疫或輕疫地區實行折中的集中隔離政策。在經過科學的疫情檢測和醫學評估後,再實現人員的有序流動。這樣不僅有助於方便兩岸民衆的往來交流,更有助於在確保“有效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兩岸防疫的互適性發展。

  (三)以“安全機制”為框架,建構兩岸疫情合作的制度化

  當前國際社會中的非傳統安全挑戰不是在於遇到了新的安全威脅,而是既有的安全治理架構不能滿足當前安全形勢發展的需要,在此形勢下,國際社會結構的分散化逐漸賦予社會組織、個人等非國家行為體以安全治理主體的角色,全面參與“去安全化”的過程。〔48〕由於兩岸目前尚未就政治關係達成共識,也未展開相關的政治對話與協商,因此兩岸在疫情領域的非傳統安全合作也需要一定的中介機制作為合作舞台,〔49〕以實現兩岸應對疫情長期化、擴散化的有效治理。

  一方面,在兩岸共同應對疫情防控方面,可建立兩岸公共衛生合作的多元化、多層級、常態化治理機制,穩固制度化合作的形式和效果。由於兩岸目前的政治形勢和民進黨當局單方面拒絕交流的態度,短期內在官方層面實現兩岸疫情共同防控的安全機制建構暫無可能,但兩岸民間可以成為疫情防控合作機制建構的先行者和踐行者。民衆對於疫情的威脅感受更為真切,對於當時當地所需要的醫療資源、生活物資、心理輔導等更加清楚。因此,直接通過民間的互動和交流,建立起一定的互助、互通平台和渠道,能够有效、快速地幫助受疫情困擾的民衆,滿足他們的即時需求。就在此輪疫情肆虐台灣之際,島內快篩試劑告急,一些台企就嘗試與大陸相關生產企業進行商洽和對接,通過商業渠道購買方式來滿足島內一部分快篩試劑的缺口。儘管民進黨當局對台企從大陸“進口”的快篩試劑要求申請“專案進口”,會較為嚴格地審查來自大陸的快篩試劑,相當於多設置了一道程序,〔50〕但至少沒有公開稱要禁止快篩試劑進口。〔51〕這向兩岸民間釋放了一定的疫情防控合作空間。未來可以此入手,通過社會化、商業化渠道建立起常態化的交易機制,建立兩岸在疫情防控和防疫物資交易方面的民間平台,一定程度上緩解台灣民衆的燃眉之急。伴隨著民間互動往來越來越頻繁化、常態化,一些長期的交流互動形態會形成固定的形式,這種固定的形式在經過兩岸共同認可和確認後,便形成了常態化的民間機制。而如果要讓這種機制發展得更加正式和規範,必然需要官方的確認和授權。通過民間互動的擴大化、常態化,以及疫情發展形勢的推進,兩岸的官方互動也是大勢所趨。當前兩岸在官方層面的互動基本處於停滯階段,其根本原因仍舊是缺乏基本的政治互信,加上民進黨當局對大陸屢屢惡意相向,致使本就崎嶇的兩岸關係更加脆弱。因此兩岸首先需要改善的就是增強互信、加強交流,從“安全困境”轉為“安全信任”,建立安全互信的機制,〔52〕采取多步驟、漸進式的互動和建立信任與安全措施(Confidence and Security Building Measures, CSBMs)〔53〕來降低兩岸潛在的安全風險,進而再推動和擴大其他行動機制的互動和建構。伴隨著新冠疫情的發展態勢和兩岸民間的迫切需求,建立兩岸共同的防疫安全機制不僅是外部環境的要求,也是內部發展的必然趨勢。

  另一方面,兩岸也可通過共同參與國際衛生組織和相關防疫的國際會議,加強經驗交流,為建構兩岸間的防疫安全共同體提供經驗借鑒。巴里·布贊和奧利·維夫提出的區域安全複合體(Regional security complex theory, RSCT)理念,以安全為區域的邊界,而非以地理範圍為劃定依據。〔54〕這種以功能的劃分為依據來建構安全共同體的途徑,避開了兩岸在敏感議題領域的爭議,為建構起兩岸間的防疫安全共同體提供了支撑。從目前來看,新冠疫情短期內不會消亡,而且如果不采取有效手段,其擴散的範圍和力度都將會進一步增大。在台灣當局承認“九二共識”、一中原則的前提下,大陸可支持台灣以“中國台灣”或適當的名義參與WHO等國際衛生組織。通過吸收和借鑒國際經驗來提升兩岸共同抗疫的成效,也將兩岸抗疫的經驗向國際社會傳播和交流。未來,兩岸在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框架下建構起兩岸抗疫共同體,真正實現共同抗疫和兩岸命運與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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