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6日電/文旅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今年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劍鋒所指,是一些地方存在的違規為遊客提供游覽服務、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的現象。
光明日報發表媒體評論員濟兼文章認為,維護安全有序的旅遊市場秩序,設立景點必須有相應的管理門檻。比如,正規景點帶有一定的公共屬性,有配套的服務和輔助設施、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制度、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而私設“景點”多數出於單純盈利的目的,並不具備正規景區的基本條件,往往因為服務不規範引發糾紛,或因私自建設旅遊設施破壞生態環境,還有的虛假宣傳、欺客宰客,甚至因為缺乏安全設施造成了遊客人身傷害。對此進行專項整治,必要且及時。
還要看到,私設“景點”之所以“有市場”,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國旅遊市場的結構性變化。近年來,城市周邊“微度假”產品迅速升溫,主題樂園、鄉村民宿、“酒店+景區”自駕游成為遊客熱門選擇,親子旅遊、研學游蓬勃發展。在互聯網平台催動下,一些“網紅打卡地”也成為熱門旅遊地。與此同時,一些正規景點卻未能跟上消費升級的步伐,有的過度依賴“門票經濟”,收費名目繁多,商業味過濃;有的同質化嚴重,旅遊項目缺乏創新,遊客體驗不佳,對遊客吸引力不足。
文章指出,當前,旅遊消費升級面臨新的機遇。隨著80後、90後等新一代消費主力崛起,人們對文旅產品的需求不再滿足於觀賞性,更多追求多元化、個性化、深度游的體驗,對高品質旅遊產品、特色休閑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文旅振興、消費擴容新亮點頻現,也成為旅遊企業轉型升級,打造個性化、定制化旅遊服務體系的重要機遇,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文旅部此次“通知”指出,各地要以專項整治為契機建立長效機制,理順管理體制。整治私設“景點”應當成為一個契機,成為撬動旅遊產業消費升級的支點。
一方面,撬動旅遊產業創新升級。歸根結底,價格和體驗是遊客對景點的兩個重要評價標準。面對旅遊產業消費升級,各地文旅部門要積極引導文旅企業積極推出消費惠民措施,打造特色文化旅遊產品,推動設施設備更新換代、產品創新和項目升級,豐富產品供給,滿足多元需求。要積極挖掘、密切關注具有發展潛力的旅遊資源,採取必要引導和安全保護措施,開發更多的合規旅遊產品。今年以來,一些地方文旅部門聯合互聯網平台向消費者發放近郊住宿消費券,迅速釋放文旅消費需求。有的支持旅遊景區培育新場景,開展夜間消費創新行動,全省旅遊景區演藝收入同比增長顯著。這些無疑都是探索和創新。
另一方面,推動旅遊管理創新升級。文旅部門在大力整治私設“景點”同時,也需推動審批、管理、監督機制動態升級。一則堅持分類施策,積極引導基礎條件比較好、服務設施比較完善的私設“景點”通過合規程序建設成正規景區,嚴格依法取締不能滿足安全需要、破壞生態環境的私設“景點”,防止“死灰復燃”;二則在景點審批流程上,推動文化旅遊、工商管理、生態環境等多部門聯合提供“一條龍”服務,簡化進入和退出的雙向動態管理手續。通過進一步提升監管和治理效率,推動旅遊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得到更好保護、遊客權益得到更好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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