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根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鑫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鑫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作為與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案件處理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調整、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李鑫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鑫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鑫龍簡歷
李鑫龍,男,漢族,1974年3月生,大學學歷,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調研處目標管理科科員,黑龍江省公安廳研究室科員、副科長、科長,黑龍江省公安廳情報總隊綜合研究科主任科員、情報總隊副總隊長;
2013年11月 任遼寧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
2016年2月 任遼寧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
2019年8月 任遼寧省紀委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公安廳黨委委員;
2021年10月 任遼寧省紀委監委駐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22年3月 被免去遼寧省紀委監委駐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職務;
2022年7月 被免去遼寧省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