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省級糧食協會與仲裁委合作先河
綜合利用訴訟、仲裁與調解多元化方式解決商事爭議是近年來的重要趨勢。其以靈活多元的方式有效平衡了商事爭議解決的公正性與效率性,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大的選擇範圍。
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旺國歸納了我國糧食行業爭議解決的具體出路:首先要重視糧食行業的爭議解決問題,提高解決機制對行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其次要建立行業多元化解決機制,並立足糧食行業特點,選擇適當的爭議解決方式。另外要堅定選擇仲裁,解決行業爭議的多重困境,整個行業需要學會和使用仲裁方法和手段。
仲裁是一種商人自主創設的爭議解決機制,以“一裁終局”的方式快速解決爭議,可以保證商事交易的連續性和利益產生的持續性,降低爭議解決的成本。其與訴訟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和可執行性,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段瀅介紹,仲裁還具有高效性、專業性、獨立性、靈活性、保密性等諸多優勢,對於標的額大的商事爭議,整體費用支出更為經濟,適合解決包括糧食在內的大宗商品爭議。
“糧食行業爭議解決機制”項目將北京糧食行業協會和北京仲裁委員會聯合起來,開創了省級糧食協會與仲裁委合作的先河。林志煒表示,與北京糧食行業協會的合作有助於維護行業內企業的權益,匯聚糧食行業整體意見,制定公開透明的統一行業標準。同時,仲裁成為糧食領域主體跨入市場化、國際化後開展商務活動的首要選擇,對我國糧食行業國際話語權的提升也有所裨益。
今天啟動的項目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即行業協會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宋春伶會長表示,行業協會將匯集更多業內企業的需求,通過現場調研、理論研討、案例匯總、規則創制、制度宣傳,創造出更加公正、高效、便利、合理的爭議解決機制,為糧食貿易經營主體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促進糧食行業的穩健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