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似乎學校都是油鹽不進:我就這樣,怎麼了?人們就跟打地鼠一樣到處捶,奇葩校規卻比牛皮癬還難治,此起彼伏、野火難盡,這個貓鼠遊戲輿論都累得氣喘籲籲了。
既然這樣,是不是可以考慮給學校出個“不得”清單?比如統一要求學校,不得出台“垃圾桶內不得有垃圾”的規定,不得要求“男女生距離不得小於50厘米”,不得要求“學生不得帶牛奶進校園”,不得要求“學生不得使用電扇”……把這些都條條列清楚,學校統一參照執行就可以了,別再異想天開,也免得輿論左支右絀、疲於奔命。以“不得”來治“不得”,或許才能起到效果。
當然,這終歸是種設想,相信學校也總會有天馬行空的創意,讓這個清單防不勝防。其實要求很多學校做到一點就夠了:作為教書育人的地方,多讀些書、多懂點法、多講些理,做到這些,大部分問題也都解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