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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帝穎。(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27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爭議,台灣大學學倫審定會今開會審查,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表示,昨天已具狀申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蘇宏達迴避,台大本於先程序後實體,先審理迴避,唯有公正客觀的程序,才會考慮讓當事人去出席;還沒組成公正客觀組織之前,“我們不會建議當事人去”。
民進黨提名的桃園市長林智堅今天委託律師黃帝穎在黨中央,回應有關台大學倫案依法申請迴避相關事宜。
他強調,如果蘇宏達執意、決議說他不迴避,我們還會提起後面的救濟,有關行政程序法33條覆決,這在法律上一樣有其基礎。
黃帝穎表示,律師團在昨天也已經正式具狀申請迴避,對於蘇宏達過去相關的言論,對本案定調為醜聞,這部分涉及未審先判,先入為主,在法規上不論是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所提到的公正客觀程序,乃至於行政程序法提到有偏頗的問題,我們都會依照法律提起迴避。
有關於媒體人指述說我們有去台大檢舉“調查局”新竹站調查員余正煌同學,這部分並非事實,律師團對於其他的部分,並沒有做出任何指控,所以並沒有對其他包括余同學在內去提任何的檢舉,這部分不是事實。
至於林智堅今天沒有出席台大學倫審定會的原因是什麼?黃帝穎表示,我們在昨天具狀申請迴避之後,台大本於先程序後實體,所有行政機關都一樣,所有“國家”級機關都一樣,他必須先審理迴避,“唯有公正客觀的程序,我們才會考慮讓當事人出席”,在還沒有組成公正客觀的組織之前,我們不會建議當事人去,律師團做具體的建議,當事人在目前他們處理迴避,應該蘇宏達依法迴避之前,他的組織並不適法,後續基於先程序後實體,不會建議當事人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