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6日電/據中國網報導,去年12月,美方罔顧事實、顛倒黑白,以所謂涉疆“強迫勞動”為由,通過所謂的“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UFLPA)。180天後,該法於今年6月底生效,進入實施階段。6月,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國土安全部先後發布《進口商操作指南》《防止進口中國用強迫勞動開採、生產或製造的商品的戰略》,為UFLPA具體執行提供指導。
其法律執行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以“實體清單”模式對華施壓。美國國土安全部推出所謂涉疆“強迫勞動”實體清單,對被列入清單的中國涉疆企業生產的商品,實施進口禁令;二是精準打擊新疆產業鏈,制裁重點包括服裝、棉花、番茄、矽基及相關光伏產品;三是要求進口商承擔兩大義務。進口商需要調查、追蹤供應鏈全流程,履行好盡職調查義務,確保商品不涉及新疆所謂“強迫勞動”。此外,一旦CBP需要,美進口商負有舉證責任,證明進口商品不涉及新疆所謂“強迫勞動”。
對中國頻頻打出“涉疆強迫勞動”牌,是美國將對華經濟問題政治化、產業問題“人權”化的典型手段,極為粗暴惡劣。值得高度關注的是,美國禁止進口中國所謂“強迫勞動”產品,不限於新疆本地企業生產的產品,還包括中國其他地區參與“援疆項目”“對口幫扶”企業生產的產品。因此,美國此舉不僅僅是獲得貿易優勢、強行重塑全球產業鏈,還具有遏制中國經濟發展、毀滅中國人民實現共同富裕夢想的戰略考量。
根據CBP統計,截至2022年6月,美國因“強迫勞動”共對全球發出54個暫扣令、9個調查發現,其中35個暫扣令、5個調查發現針對中國產品。美國對華頻頻以所謂涉疆“強迫勞動”為由“下黑手”,不僅損害中國企業合法權益和新疆發展,也給世界經濟和美國自身帶來諸多負面衝擊,造成多輸局面。
加劇美國企業額外負擔
首先,美國進口商面臨著額外的負擔和成本。美國把涉疆“強迫勞動”的供應鏈核查監管責任轉移給了企業主體,為履行“責任”,企業不得不雇傭額外調查員工或為其提供調查應訴服務的公司支付費用,無形中增大進口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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