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採取差異化補助等多種措施,推動養老機構改造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設施,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專業化、規模化、醫養結合能力突出的養老機構,主要接收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老年人。支持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為養老機構提供預約就診綠色通道、上門巡診等服務。鼓勵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衛生機構。
各地要推動社區醫療衛生、養老服務、扶殘助殘等公共服務設施統籌布局、資源共享。鼓勵基層相關機構積極探索養老床位和醫療床位按需規範轉換機制。
完善各項政策 支持醫養結合發展
《意見》提出,完善價格政策,盤活土地資源,落實財稅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
《意見》提出,完善價格政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門醫療服務,採取“醫藥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的方式收費。上門服務費可由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考慮服務半徑、人力成本、交通成本等因素自主確定。已通過家庭醫生簽約、長期護理保險等提供經費保障的服務項目,不得重復收費。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收入單獨核算或單列備查賬管理,收費標準原則上由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後執行。
加大保險支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治療性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足額支付符合規定的基本醫保費用。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適應失能老年人基本護理保障需求。鼓勵商業保險將老年人預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復、護理等納入保障範圍。
盤活土地資源。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可用於建設醫養結合項目。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辦公用房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優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項目用地需求。允許和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於醫養結合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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