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據新華網報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27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科學有序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廠站和設施老化評估工作,並根據評估結果區分輕重緩急,立即改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管道和設施。
《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工作指南》要求,按照“誰擁有、誰負責”原則,燃氣專業經營單位負責其擁有的市政管道和燃氣廠站、設施的老化評估工作。評估完成後按照現行相關標準規範,確定評估結果。評估結果為“符合安全運行要求”或“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可繼續運行”的,要明確下次評估時間。評估結果為“限期改造”的,要明確具體時間,具體時間不大於3年,即不晚於2025年。
工作指南要求,組織開展評估要充分利用燃氣管道和設施的設計資料、竣工資料、運行維護記錄、洩漏檢測記錄、維修改造記錄、隱患排查記錄、檢驗檢測記錄等信息,相關數據宜為3年內數據。
工作指南還要求,各地要加強評估結果真實性、準確性管控,對違規出具失實報告的評估機構,依法追究責任。各地要將評估重要信息納入燃氣監管系統,有條件的地方要推進燃氣監管系統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實現燃氣管道和設施動態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