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要在推動完善設施防汛防澇設計、應急搶險隊伍建設、應急物資配置等方面全面加強應急準備。指導運營單位加強與建設單位的溝通,推動在新建線路可研、初設的運營服務專篇中明確提出疏散平台、人防門、防淹門等安全應急設施防汛設計,以及下沉式車輛段場、連接下沉式廣場的車站出入口等特殊布置型式站場防汛防澇要求,從源頭提升防汛防澇能力。運營單位要強化應急隊伍和專業裝備建設等應急準備,健全專兼職應急搶險隊伍,結合實際建立與沿線搶險救援隊伍、專業裝備企業等社會力量的工作對接機制,發揮志願者在應急處置中的積極作用;參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應急能力建設基本要求》(JT/T 1409—2022),及時核查擋水板、防汛沙袋、抽水設備等應急物資種類、數量和狀態,補齊補足補強相關應急設施與應急物資;合理優化應急搶險隊伍和應急物資部署,進入網絡化運營階段的要合理布局“站點—區域—基地”三級應急點,全面提升應急能力,確保及時響應、有效應對。
切實提升監測預警水平
各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要指導運營單位強化與氣象等部門信息溝通,逐步推動暴雨、台風、強對流天氣等預警信息接入城市軌道交通線網控制中心,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雨情水情汛情災情發生發展變化情況。運營單位要與沿線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等屬地建立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發現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的汛澇災害。要提高關鍵部位監測和預警能力,加強對車站出入口、出入段線、風亭、與車站聯通的地下停車場、與在建工程聯絡通道等淹水倒灌風險部位的監測預警;建立直達基層班組責任人的預警“叫應”機制,及時向列車駕駛員、行車調度員、行車值班員、停車場段值守人員等崗位發布預警信息,確保信息第一時間傳達到一線班組,以便迅速開展應急處置,保障乘客生命安全。
全力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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