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在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中的共同經驗,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資金,多部門協調推進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計劃。美國前總統奧巴馬上任之初親自掛帥,由8個部委組成集群工作組,設立5個產業集群計劃,每個計劃採取一個部門主導、多個部門參與的“1+N”組織推進機制,其中能源部等3個部門投入1.29億美元,打造位於費城的高效節能建築創新集群。德國政府2006年創立該國第一項橫跨聯邦所有部門的綜合性集群戰略,2007年開始投入6億歐元,由兩部門推進兩個產業集群計劃,其中之一是“領先集群競賽計劃”。日本政府由兩部門推進3個產業集群計劃,其中兩個計劃的投入為6.2億歐元。法國政府設立“競爭力集群計劃”,由6個部門聯合設立產業集群專項基金,2006—2011年間投入30億歐元,打造遍布全國的71個競爭力集群。
第二,網絡化產業集群組織是成功實施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計劃的體制保障。網絡化產業集群組織是一種革命性的樞紐型產業創新組織,能整合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和大學、研究機構、金融機構、行會商會、政府部門等,通過戰略融合、網絡化活動、研發合作和商業開拓等打造產業技術創新的命運共同體,成為政府和市場都不能替代的組織。例如,It’s OWL(德國工業4.0旗艦集群)是德國聯邦政府領先集群計劃的典型代表,是德國工業4.0計劃智能製造領域的引領者。該集群位於德國西部的幾個中小型城市,擁有集群成員196個,其中包括53個大型企業,81個中小型企業,31個研究機構或大學,31個其他組織,該集群採用聯合會組織方式,下設董事會、執行局、科學咨詢委員會。該集群旨在確保其是世界最有競爭力和吸引力的智能技術中心。
第三,建設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需要多方推進機制。發達國家基本採用三種多方推進方式。第一種由負責國家產業集群計劃的若干政府部門共同推動,美國、德國、日本、法國等採取這種推進機制。第二種由集群計劃指導部門以外的政府輔助部門或機構、公司負責推進,法國、挪威是這種推進機制的典型代表。法國由兩個管理局和一個銀行負責運行“競爭力集群計劃”,這兩個管理局資助競爭力集群產學研合作,銀行支持集群的創新平台建設。挪威由兩個公司、一個政府部門協調推進產業集群計劃。這兩個公司是貿易工業部下屬的創新挪威公司、挪威產業開發集團,政府部門是挪威研究理事會。三方於2005年簽署風險投資協議,旨在密切而有約束的合作。第三種是地方政府介入集群運行管理,日本、法國是採用這種推進機制的主要國家。日本“知識集群計劃”的管理由地方政府和公立研究機構共同負責,如神戶生物醫學集群由所在的市政府和公立生物醫學研究與創新基金會共同管理。
第四,多方面合作培育充滿活力的產業集群創新生態。美國、德國等世界級產業集群組織帶領集群成員開展多方面合作活動,主要包括網絡化活動、研發合作、技術支持、商業支持與合作、教育培訓、集群組織管理、國際合作、孵化創業支持、政府公關、基礎設施建設等。例如,美國能源區域創新集群主要側重基於技術聯盟的研發合作、網絡化活動、技術服務、商業服務等;“區域集群計劃”重點關注網絡化活動、技術支持、商務支持、培訓等方面服務。德國“領先集群計劃”主要聚焦基於技術聯盟的研發合作、網絡化活動、國際及集群之間的合作,也關注公共設施建設、教育培訓。日本的“產業集群計劃”主要關注培訓、營銷合作及集群促進組織建設;“知識集群計劃”重點聚焦基於聯合研究中心的研發合作、網絡化活動、孵化服務。
第五,需要中長期、分階段推進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推動建設世界級產業集群的時間,德國為10年、日本為16年、法國為12年、挪威為15年。德國、日本和挪威分別在實施集群計劃12年、8年、13年後,推出其世界級產業集群計劃。德國是發達國家中推進產業集群計劃最早的國家,在1995年、1999年和2007年通過全國競賽方式先後推出“生物區集群計劃”“區域集群計劃”和“領先集群計劃”,將集群作為技術創新趕超與引領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的有效政策工具。
創新機制加快培育世界級集群
主持人:如何進一步推動先進製造業集群發展並加快培育一批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
曾剛(華東師範大學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科技部和各省區市紛紛出台支持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的政策措施,我國先進製造業集群呈現蓬勃發展勢頭。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共有783個產業集群。截至2021年,工信部遴選出25個先進製造業集群作為世界級集群的重點培育對象,分布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等重點領域。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先進製造業集群逐漸發展壯大,一些地區產業集群銷售收入已占本地企業銷售收入一半以上,產業集群對區域經濟的支撐作用日益明顯。然而,與世界先進產業集群相比,我國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還存在資源潛力挖掘不夠、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國際影響力不大、品牌價值不高等問題。
為進一步推動先進製造業集群發展並加快培育一批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要正確認識先進製造業集群,充分發揮其在區域協同創新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隨著綜合國力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企業運營成本上升、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改善,我國製造業發展正在從依靠低成本向依靠創新轉變,從向國際市場提供廉價工業品向提供高技術產品和服務轉變。為應對外部制約,盡快降低乃至翻轉國際知識產權貿易逆差,必須注意區分產業集群、產業基地與產業鏈的差別,重視發揮先進製造業集群在國家創新系統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提升我國產業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先進製造業集群離不開政府、機構、企業、民間組織等多主體的良性創新互動,同時,也應該重視提升新興產業的國際影響力。
應以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為抓手,優化產業創新生態環境,以正式和非正式互動聯繫為紐帶,以信任而非契約關係為重點,推動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組織、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等各主體之間的創新競爭與合作,加快知識與技術交流,優勝劣汰,降低企業創新成本,激勵企業不斷創造新產品、新品牌、新渠道、新模式,提升企業創新意識、學習能力、自主創新能力、行業領域影響力,進而提升區域品牌國際知名度。
二要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加大對“隱形冠軍”小巨人企業的支持力度。世界各國的發展實踐表明,中小微企業是國家和地區創新的主體,調動更多資源、鼓勵更多人士投身到創新創業活動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我國芯片領域頭部企業之一的紫光集團,近年來先後收購美國展訊、銳迪科等20餘家高科技企業,收購投入資金超過1000億元,導致企業財務違約,2021年被迫破產重組。紫光集團的教訓說明,意圖通過收購西方國家高科技企業,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是不可行的。企業創新能力買不來,只能通過自主創新來實現。
應逐步向社會開放公共科技設施、公共實驗與創新平台。通過發放“創新券”,推動區域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通過設立創新創業專項基金,厚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發展沃土;通過提供企業經營咨詢、政府定向採購,解決初創企業的發展難題。更為重要的是,要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發展納入先進製造業集群政策支持重點,著力培育一批體現地域科創特色、發展前景廣闊、自主創新意識濃厚的“隱形冠軍”小巨人企業。
三要破除行政壁壘,建立跨行政區的先進製造業集群聯合建設機制。例如,長三角是我國最重要的生物醫藥產業基地,上海張江生物醫藥產業集群是國家重點培育的國內首批三個世界級產業集群之一。2020年,長三角蘇浙皖滬三省一市醫藥製造業產值1.3萬億元,占全國30%,利潤占全國35%。上海生物及新型醫藥研發、浙江化學原藥生產、江蘇化學藥品制劑製造均具有一定影響。但由於行政分割,無論是從產業規模、上市新藥、發明專利,還是從全球行業知名度、控制力方面看,長三角三省一市生物醫藥先進製造業集群與美國、瑞士、德國等集群仍有不小差距。
應從長三角城市群內部科技資源向核心大城市集中、一般加工生產向邊緣中小城市轉移的現狀出發,遵循“不破行政隸屬關係,打破行政分割約束”思路,優化先進製造業集群政策,設立區域產業創新基金,推進跨越行政地域界限的集群共同體建設,促進跨地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製造企業、服務企業之間互動合作以及各環節全面融合,鼓勵城市群內部多個城市聯合建設產業集群,為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提供可靠的機制保障。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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