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再分配看,平台用工的去勞動關係化問題讓一些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障缺失。當前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新就業形態的雇主及雇員身份雙重隱匿化,直接消解了工業社會以來社會保險所設定的繳費主體構成。基於此,應積極推動社保制度深化改革,不斷擴大保障覆蓋面,確保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享有應有的社會保障。
三次分配與初次分配、再分配互相補充,對於促進共同富裕是一種有效途徑。從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情況看,公益捐贈者和公益慈善活動參加者不局限於高收入群體,普通中等收入群體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的人數遠遠大於高收入群體。工會能夠發揚工人階級團結友愛的光榮傳統,利用完備的組織體系和擁有數以億計的職工隊伍這一優勢,廣泛開展幫扶送溫暖、職工醫療互助等互助互濟活動,有效分散個體的社會風險,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也是一種有效方式。
第四,共同富裕要求精神生活富足,推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實現幸福勞動成為不二之選。共同富裕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腦袋”。新時代的共同富裕,是一種以“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為旨要的全結構福祉。共同富裕的目標要求,不再把目光聚焦於經濟數量的增長,而是以人的發展與進步為依歸。這就要求在新發展階段更加注重智力、健康、道德、品質、素養、個性等全方位發展,實現人的自主與精神豐贍。
新就業形態企業首先要讓勞動者享受基本的勞動法律保障,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出資本與勞動公平分配的有效方案,幫助勞動者實現幸福勞動。其次,鼓勵新就業形態企業參與三次分配。三次分配是為了在全社會強調共同富裕的意識與社會公正的價值觀,高收入人群在自願的前提下按照社會公益、公德、和諧等道德倫理行動,形成良性循環,不僅受贈方的獲得感、幸福感增加,而且捐助者的成就感、價值感也在增強。
工會應加大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正面宣傳,突出報導他們的感人事跡,特別是他們辛勤勞動的精神,形成更多的社會關愛,營造尊重勞動、尊重勞動者的良好社會氛圍。推薦一些先進人員參加各級“兩代表一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選舉,表彰新就業形態領域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典型,提高他們的職業聲譽和政治待遇,促進實現精神富足。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陶志勇(全國總工會研究室副主任、一級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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