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盤活存量資產涉及面廣,包含有多種資產類型,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堵點和制約因素。比如,有一些資產長期以來產權不清,部分存量項目在土地權屬、產權證書等方面手續不完備;有一些資產受制於公益屬性,其產品及服務難以形成市場化定價,無法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及收益等。解決上述問題,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通過公開透明的處置流程,避免出現資產流失。同時,要不斷加大創新力度,豐富並強化政策工具箱儲備,以更大的開放性與確定性吸引更多市場主體的參與。
需要指出的是,盤活存量是方式方法,擴大有效投資才是工作目的。從長遠看,盤活存量資產,就是要把回收資金用於重點領域建設,形成新的有效投資,實現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這對於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債務的情況下合理擴大有效投資、降低企業負債水平等,是一個多贏之舉。更重要的是,盤活存量資產的過程,本身也是一個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率的過程,將有助於釋放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