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特區政府將於本月15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決議案,調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各項特惠款項的上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表示,希望在8日的立法會上,順利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衝”的修例,並在15日的會議上,通過動議修改特惠款項的上限,及後於17日就調升各項特惠款項上限刊憲,並在同日生效。
取消“對衝”後日三讀
羅致光在網志中表示,破欠基金中的欠薪及代通知金現時的上限,由訂立至今已經有26年,而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現時的上限,由訂立至今亦有10年。
近日有立法會議員問及為何有關水平20多年都沒有調整,羅致光回應表示,較早期原因有兩個,一是由於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及往後多年的經濟收縮引致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及破欠基金嚴重虧損;二是由於一宗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的計算方法的司法覆核案。
而2015年後,社會出現取消“對衝”討論,羅致光說,由於取消遣散費與強積金“對衝”,會對破欠基金的支出有明顯的影響,因此就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保障範圍的檢討便需待取消“對衝”的最終方案確定後才能進行。
羅致光提到,經調整後的欠薪、代通知金及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特惠款項的上限,可以全數覆蓋申請款額的比率,將升至九成,遣散費特惠款項的全數覆蓋率則增至接近八成。
羅致光表示,為爭取時間,當現屆特區政府就取消“對衝”的方案已有決定,並當草擬法案的工作接近尾聲時,勞工及福利局、勞工處及破欠基金委員會已隨即全速開展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水平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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