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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酒店該按酒店管還是網吧管?
http://www.crntt.hk   2022-06-02 18:52:50
  中評社北京6月2日電/據工人日報報導,以“電競+住宿”為賣點的電競酒店近年來備受年輕人青睞,但這一領域卻存在行業定性不明晰、以旅館住宿之名接納大量未成年人無限制上網等問題。有律師認為,在鼓勵多元經營模式和消費場景拓展的同時,也要及時預見和防範新業態帶來的多重風險,這考驗著相關部門的監管智慧。

  “六一”兒童節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8起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典型案例,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新業態監管治理案被列入其中。該案也是全國首例電競酒店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上網服務民事公益訴訟案。

  作為一種新業態,電競酒店因兼具上網和住宿的雙重功能,當下備受年輕人青睞。問題也隨之而來:電競酒店到底是酒店,還是屬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由此也產生了行業標準、執法部門界定和歸責等方面的諸多待解問題。

  此前在河南,滎陽市人民檢察院公開建議對電競酒店實行“酒店+網吧”雙重管理,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這一建議引起各方關注。

  滋生多起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5月12日,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民事公益訴訟案,判決一家電競酒店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網服務。

  案情顯示,該電競酒店接納未成年人入住,但未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在3個月內,該電競酒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記錄達387次,且為逃避檢查,經常採取未成年人入住不予登記等手段。

  當地在執法檢查中發現,電競酒店以旅館住宿之名接納大量未成年人無限制上網的現象十分普遍。僅案發所在地的宿城區,12家電競酒店住宿登記系統存在接納未成年人入住記錄達800餘條。

  河南滎陽市人民檢察院近一年來辦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就發生在電競類旅館內。

  “消費者通過線上平台就可預訂房間,非常方便。”滎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員額檢察官王麗麗帶領團隊在調查和辦案中發現,部分電競酒店在經營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未詢問、記錄監護人的聯繫方式和身份關係;有的電競酒店雖然履行了告知監護人的義務,但為了謀取利益,採用不如實告知的方式,如只告知監護人未成年人所在的區域,並不告知未成年人將要入住。

  滎陽市人民檢察院調查還發現,電競酒店存在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男女混居等情況;價格更為便宜的電競酒店僅僅辦理了營業執照,並沒有辦理過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有的甚至連營業執照都沒有辦理,就把上網費隱含在住宿費中,巧妙規避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內的規則限制。

  “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發生在電競類旅館內,這足以說明,這類電競旅館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存在很大的監管漏洞,很有可能成為新的違法犯罪行為滋生地。”王麗麗說。

  酒店和網吧屬性存在重叠

  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電競酒店達1.5萬家。與之對應的是,仍處於野蠻生長期的電競酒店,缺乏行業統一標準,進入行業壁壘較低。近年來新冠肺炎疫情對酒店業造成了巨大衝擊,不少酒店轉型自救,電競酒店成為一個重要方向。但是一些電競酒店打起“擦邊球”,房間簡單擺張床再加台配置較高的電腦,就拿著電競的噱頭吸引未成年消費者。

  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關於電競酒店的定性尚待釐清。如果將電競酒店定義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者必須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嚴禁未成年人進入;如果將電競酒店定義為住宿場所,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報告等義務後,可以接納未成年人入住,這就很難對其上網服務行為實施有效監管。

  這就意味著,電競酒店中酒店和網吧的重叠區域,存在著監管政策的真空地帶。

  在上述宿遷涉電競酒店民事公益訴訟案中,該電競酒店的企業登記表中“許可經營”項目並不包含互聯網上網服務,但其門牌上卻清晰標明服務範圍包括“上網住宿餐飲”。其在互聯網平台營銷廣告中,宣傳稱“依托於電競遊戲的新型酒店,不僅享受媲美網吧的高品質電競服務,還可以擁有住酒店的舒適體驗”。

  法院經審理認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2條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做出規定。該場所具備服務對象的不特定性、營利性和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三個要素。該電競酒店雖然名稱為酒店,但其與普通的酒店相比,配備的設施、消費模式和收費模式方面存在明顯不同,實質上以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為主要目的及消費方式,屬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監管應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

  河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賈永健向《工人日報》記者表示,在“電競+”催化下,電競酒店的賣點也正是“電競+上網”服務,其核心功能涵蓋上網服務和住宿服務,理應接受相關監管。

  為加強對這一新業態的管理,江蘇南京等地已做出探索。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房間電腦台數大於床位數(一或兩台電腦除外),則電競酒店需要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參照網吧管理,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上網服務,也不能對住宿以外的人員開放。

  “電競酒店既要對標‘住宿’場所運營,又要參照‘網吧’管理,肯定會提高行業門檻。”一名從事電競運動推廣的分析師稱,相較於傳統網吧,電競酒店的特點就是舒適度和私密性,“如果休息的地方安了視頻監控,肯定就沒什麼人願意來了”。

  5月26日,安徽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檢察院發布對多家電競酒店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公告稱,這些電競酒店未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為未成年人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未採取未成年人上網保護措施,可能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

  “涉及電競酒店上網服務的監管問題,應當始終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河南良承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紅偉認為,酒店旅館雖是傳統行業,但通過電競實現了跨界,進而形成了新的業態。在鼓勵這些多元經營模式和消費場景拓展的同時,也要及時預見和防範新業態帶來的多重風險,有效消除電競酒店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危害,這考驗著相關部門的監管智慧。

  滎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滎陽市公安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對轄區內電競類旅館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監督機制,加強對電競酒店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等。該檢察院同時向滎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對無證經營的電競類旅館予以處理,並定期進行排查,防止出現無證經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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