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自2018年起開征環境保護稅,減少污染物排放。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等四類污染物徵收。火電、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的重點能源使用和排放企業排污成本有所提高,對鼓勵清潔生產、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是自2016年7月起全面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五是實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相關稅收優惠,引導企業以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此外,為完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稅收優惠政策,印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為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發布《關於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
穩定大力支持發展清潔能源
《意見》中提出,優化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應用,推動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支持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穩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是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工作,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近年來,中央財政對此高度重視,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據悉,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不斷提高補貼技術門檻,合理把握補貼標準退坡力度和節奏,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完成352.1萬輛,同比增長1.6倍,連續7年位居全球第一。2021年底,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通知,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明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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