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不斷優化技術規範。先後制定兩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技術操作規程,對技術人員、標本單采、標本混采、標本管理、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等全流程作出具體規定。創新開展5合1、10合1、20合1混采檢測技術,先後更新了三版人群核酸篩查組織實施指南。
四是重點加強第三方檢測機構監管。制定並落實《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定期公布驗收合格的機構名單;對出現假陰性、假陽性,甚至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實驗室,加大監管力度,依法依規處理。
下一步,國家衛健委將繼續加大核酸檢測質量監管力度,綜合運用好“飛行檢查”、定期抽檢、公布合格實驗室名單等多種方式,持續提高核酸檢測質量,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