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岩甾貪污、受賄案一審開庭。經查,岩甾在擔任普洱市農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共計366萬餘元,貪污公款125萬餘元。吳長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62萬元,貪污項目資金180萬元,已於2021年12月被景穀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該案共牽出普洱市農業農村局縣處級領導幹部7人,截至目前,已有8人被立案審查調查,相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普洱市紀委監委通過查辦該系列腐敗案,挽回國家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
普洱市農業農村局系列腐敗案案發後,在普洱市紀委監委的指導下,該局黨委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周密方案,及時作出整改。
針對資產管理缺位問題,市農業農村局完善固定資產清理排查、登記造册、庫存物資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責任。對優農協會、慶豐公司欠繳市級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問題,成立專班進行追繳。截至目前,優農協會已交回欠款126萬元;慶豐公司因項目建成後未能順利招商,無經營收入,暫時還款10萬元,所剩欠款正陸續歸還。
針對涉農項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市農業農村局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項目申報嚴格執行專家組論證,項目資金撥付一律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支付,定期與財政部門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高標準農田建設、產業扶貧項目等實行權力下放由縣級實施,全程指導和監管,對存在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做到放權不放責,監管不干預,確保項目建設依規依法、陽光廉潔。
針對市農業農村局資金開支管理混亂、虛列支出套取資金等問題。該局成立了會計獨立核算中心,對局屬各單位資金支出進行集中核算,每筆資金支出都需中心會計交互審核無誤、簽字背書,再由總計核人員複審後支出,並聘請第三方審計單位定期對各單位資金支出進行審計,雙管齊下堵住資金支出漏洞。
查一案清一域,護好群眾“米袋子”“菜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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