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者生存法則是殘酷的,也是理性的。事實證明,功能不健全、靠撒胡椒面式補貼生存的眾創空間是難以為繼的,而缺少創業殺手鐧、只想寄生在眾創空間裡辦公的創客也不會破殼而出。創業不是“過家家”,眾創空間也不是遮風擋雨的溫室,雖然可以容錯,但不能放任其良莠不齊,眾創空間要培育的是真正能經受創業風雨洗禮的創客。
門檻過低、功能不優、鏈條不全的眾創空間,既不利於創業者的成長,也沒有真正激活創新動力,更談不上以創業帶動就業了。如果違背創新創業規律,華而不實地“為賦新詞強說愁”,遲早會面臨競爭淘汰,到時候就會“卻道天涼好個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