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據人民法院報報道,為更好地推動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2017年,南京知識產權法庭、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掛牌成立。五年來,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以保護創新為使命,充分發揮跨區域集中管轄的優勢,因時而動、順勢而為,以機制革新守護科技創新,護航企業在科技浪潮裡破浪前行,走出了一條具有全國影響、省域示範作用、地方特色的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道路。
典例示範
激發產業創新活力
南京知識產權法庭與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在成立伊始就見證了新業態、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的飛速崛起,5G、大數據、雲計算……不斷湧現的新技術意味著新的權利空白與裁判尺度亟待界定和明晰。
“新,意味著探索,也意味著責任。法庭既要考慮創新產業的實際需求,對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保持一定的司法寬容,又要審慎裁定,樹立裁判標杆,明確價值導向,激發社會創新的內驅動力。”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湯茂仁認為,知產審判要有鮮明的態度,要用法律保護、尊重與承認創新,為創新主體提供明確、穩定和可預期的司法引導。
五年來,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在審判實踐中發揮裁判價值引導作用,在一個又一個標誌性案件的審理中發揮著法治對產業創新的保障效應。
唯創新者恒強。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加大對通訊、軟件、數字產業等關鍵領域和專利技術成果的保護,聚焦企業核心技術競爭力,推動技術轉型突破和創新提檔升級。
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妥善處理“擎天科技商業秘密侵權案”“遠卓公司發明專利侵權案”等一系列涉商業秘密侵權、發明專利侵權案件,根據創新程度確定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與強度,最大力度保護企業的創新技術,促進自主可控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妥善處理一系列涉智能交通大數據平台、智能倉儲物流系統、數字博物館等案件,助力推進人工智能、雲計算、大數據等數字產業鏈和數字產業集群的形成。
懲罰知其所加,邪惡知其所畏。通過細化懲罰性賠償因素的精細化裁量方法,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加大對源頭侵權、惡意侵權、重複侵權、規模化侵權等嚴重侵權行為的懲罰性賠償力度,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讓權利人放心創新、大膽革新,激發社會創新的活力與動能。
對因競爭對手“挖墻腳”導致核心技術秘密受侵害的江南環保公司,依法全額支持其9600萬元的賠償請求;在“小米”商標侵權案中,判令中山奔騰公司等企業立即停止侵權,全額支持權利人5000萬元的賠償請求;“花千骨”網絡遊戲作品侵權案,全額支持權利人3000萬元的訴訟主張……自江蘇高院提出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理念以來,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堅持保護強度與創新程度相適應,形成損害賠償額與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相適應,以全面有效賠償為主的損害賠償司法認定機制。
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創造性的司法裁判,有力增強了知識產權國際治理規則中的中國話語權。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審理華為公司與盧森堡康文森公司專利權案時,先於外國法院判決確定華為公司使用康文森公司4G專利的費率標準,有效維護了我國司法主權和民族企業合法權益。
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利,以訴訟優選地助力打造投資優選地,營造開放、公平、非歧視的科技發展環境。在涉“舍弗勒”“歐舒丹”“普利司通”等國際知名品牌案件中,均依法按照法定賠償額上限確定損害賠償數額。華為、宜家、福特、微軟、路易斯威登等國內外知名企業主動選擇在江蘇提起知識產權維權訴訟,江蘇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初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