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近年來,我國金融系統全力推進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為促進經濟良性循環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效助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現實中也存在一些金融機構,面對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因為擔心有風險而選擇“視而不見”或“充耳不聞”,還有一些金融機構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出現困難的企業,採取抽貸、斷貸、壓貸等“一刀切”舉措。
抽貸和斷貸很有可能讓企業資金流出現問題,使原本就經營困難的企業面臨釜底抽薪的困境,資金流中斷可能最終導致企業破產。
金融機構要正確認識服務實體經濟和防風險的關係。對一些行業的風險要謹慎處理,防止風險的外溢和傳導,築牢防範風險的堤壩。同時,還要千方百計滿足企業,尤其是民營和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加大對市場主體的紓困力度,提振企業信心。長期從事金融工作的人都有這樣的深切體會,金融機構與企業是共生的關係,兩者相伴成長。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渡過暫時的難關,企業往往會成為金融機構的長期忠實客戶,成長壯大後的企業也會更好回饋金融機構。
企業發展了,也有助於金融機構更好地防風險。“經濟興、金融興,經濟強、金融強”,如果企業受疫情影響是階段性的,那麼通過紓困大部分企業能夠較好地恢復,如此銀行信貸的資產質量才能得到保障。
防風險是金融業永恒的主題,實際上,金融業本身就是一個經營風險的行業,金融發展也一直伴隨著化解風險、處置風險和控制風險的過程。防控金融風險並不要求消滅風險,而是要讓風險保持在可控範圍之內。
金融機構不能將防風險當作不作為的借口,更不能讓一些原本優質的企業因為暫時的困難而走向破產,而是要將目光放長遠,切實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將各部門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在實處,多措並舉降成本,向企業合理讓利,與企業共渡難關。
對監管部門來說,也要積極作為,要通過制度改革,消除金融機構的顧慮。加快探索差異化監管,考慮根據銀行不同分支機構的實際情況,制定不同的監管辦法。如,進一步強化監管激勵約束,針對不良貸款指標,實行風險管理的差異化,督促銀行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分支機構,在內部考核中適當提高容忍度。要將盡職免責落在實處。目前,銀保監會對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工作制定了監管指導性的文件,要求商業銀行細化授信盡職免責的內部制度。下一步,還需要建立更為明確的工作機制,暢通申訴異議渠道,為基層員工解除後顧之憂。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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