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保護合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新形勢下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需要立法保護、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等多種保護手段形成合力,健全統一領導、銜接順暢、快速高效的協同保護格局,築牢知識產權立體保護網。構建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外協調的法律體系,在嚴格執行民法典相關規定的同時,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籌推進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壟斷法、科學技術進步法等修訂工作,增強法律之間的一致性。健全便捷高效、嚴格公正、公開透明的行政保護體系,加強人工智能、大數據、工業互聯網、量子信息等新領域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順應市場規律推動知識產權創新、增值。健全知識產權審判組織,優化審判機構布局,完善上訴審理機制,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構建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和程序集約化的審判體系。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鼓勵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和知識產權聯盟,把各方面力量擰成一股繩,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效能。
參與全球治理。當今時代,知識產權日益成為企業之間乃至國家之間競爭的重要領域,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涉外法律事務不斷增多。必須加強我國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規則域外適用,妥善處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切實保護我國公民、企業境外安全和合法權益。形成高效的國際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應急機制,建設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對我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堅持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則,維護和發展知識產權多邊合作體系,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加強與各國知識產權審查機構合作,推動審查信息共享。完善國際對話交流機制,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國際規則和標準,促進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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