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科學技術在人文精神引領和倫理道德約束下,才能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更好造福人類社會。
科技倫理是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需要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範,是促進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明確科技活動應該遵循的科技倫理原則,規定科技倫理治理要求;構建國家科技倫理治理的基本體制,對政府、各類創新主體、科技社團以及科技人員在科技倫理治理當中的職責進行明確分工;從規範標準、監管制度、法律法規等不同層面對科技倫理治理的制度建設進行頂層設計;系統提出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的措施……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作為我國國家層面科技倫理治理的第一個指導性文件,《意見》首次對我國科技倫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統部署,填補了我國科技倫理治理的制度空白。
人工智能、基因編輯、輔助生殖技術……近年來,我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前沿領域闖入“無人區”,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也日益增多。當前,科技倫理治理仍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領域發展不均衡等問題,難以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現實需要。《意見》的出台正當其時、很有必要,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科技倫理體系,提升科技倫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倫理風險,不斷推動科技向善、造福人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人類社會的進步,人們生活的改善,很大程度上是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的結果。特別是近代以來,一輪又一輪科技革命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給人類帶來了無以計數的驚喜和便利。另一方面,也要認識到,科學技術雖然能夠創造奇跡,但它並不能解決人類面臨的所有難題,這是由人類智慧的有限性和大自然的無限性這一矛盾決定的。更為重要的是,科學技術雖然具有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功能,但它本身並不能為自己確定方向,不能解決人類的審美、道德和價值觀問題。
科學技術需要人文精神來為它確定方向,需要倫理道德對其加以約束。善加運用,科學技術是造福人類社會、推動時代進步的利器;反之,後果難以設想。不適當地利用科學技術,即便出於良好動機,也可能造成破壞自然環境等負面效果。以人工智能為例,它部分取代了人的勞動、顯著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但如果不加以控制而任其無序發展,可能會造成無法預料的後果。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意見》提出,開展科技活動應當遵循“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5項科技倫理原則。
也應看到,人文精神的引領和倫理道德的約束,畢竟是軟性的。面向未來,還須提高科技倫理治理法治化水平。為此,《意見》明確提出:“推動在科技創新的基礎性立法中對科技倫理監管、違規查處等治理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在其他相關立法中落實科技倫理要求”“重點加強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科技倫理立法研究,及時推動將重要的科技倫理規範上升為國家法律法規”。
科學技術在人文精神引領和倫理道德約束下,才能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更好造福人類社會。集聚眾智、凝聚合力,精准治理、久久為功,我們就能守好倫理底線,促進科技向善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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