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日本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極為自私、極不負責,是對周邊國家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是對國際道義和國際法義務的嚴重背棄,是對海洋環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權利的嚴重危害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無視國內外質疑和反對,單方面決定將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大量核污染水排入大海。距日方作出這一錯誤決定整整一年過去了。根據東京電力公司近日公布的福島核污染水處理方案,日方即將正式開展核污染水排放準備工作,並計劃2023年春天開始長期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日方執意推進核污染水排海,是極為自私、極不負責的惡劣行徑,是對周邊國家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是對國際道義和國際法義務的嚴重背棄,是對海洋環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權利的嚴重危害。
日方選擇對自身經濟代價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環境健康安全風險留給世界,是“極其自私的算計”。東京電力公司的資料顯示,核污染水即使經過二次處理,仍含有多種半衰期超長的放射性核素。日方擬排放核污染水規模超過百萬噸,持續30年,數量之大、持續時間之長、涉及海域之廣、潛在風險之高前所未有。即使在其國內,日方做法也引發各界強烈擔憂和反對。近日,日本約18萬人署名反對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國漁業協會聯合會等組織重申堅決反對核污染水排海。《福島民報》發表評論指出:“日本政府應正視國民的想法,終止核污染水排海進程,傾聽當地居民的聲音。”
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安全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締約國,日本政府明知故犯,嚴重違反國際法義務。在公布排海決定前,日方未與周邊國家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在公布排海決定後,中國、韓國、俄羅斯、菲律賓等多國以及有關國際機構均表達了關切,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正當性、排海方案的合理性、核污染水數據的可信性、淨化設備的可靠性等問題,向日方提出了諸多質疑和關切,日方迄未作出認真回應。
日本強推核污染水排海,實質是以損害周邊國家、太平洋沿岸國家民眾的健康權、環境權、生存權為代價換取本國短期私利。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布報告,敦促日本政府正視在核污染水處理中的責任。聯合國人權專家發表聯合聲明,認為日本作出核污染水排海決定“令人深感失望”“非常令人擔憂”,強調上百萬噸核污染水排海將會對生命和整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對人權保障構成極大威脅。國際社會紛紛發出正義呼聲:“太平洋不是放射性核污染水的傾倒池”“請還太平洋一片淨土”……日方不應對此充耳不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