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在區內的居民透露,曾目睹有人專門駕貨車前來拋棄建築廢料,另有等待入碼頭的貨車司機,將吃剩的飯盒、膠樽等隨意拋到路上,令一帶馬路淪為“垃圾崗”。該名居民說不但影響環境衛生,更見過垃圾隨風飄飛,司機行車時要左閃右避。
丟垃圾出車 可判監半年
《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訂明,從私家車、貨車及電單車等指明車輛丟垃圾出車外,一經定罪,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過往法庭處理這類案件,罰款額多由1500元至5000元不等。食環署會負責在時速限制70公里以下的公路執法。
《大公報》向環保署查詢亂拋垃圾及執法情況,至截稿時未收到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