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萍鄉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葉華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葉華林毫無理想信念,初心不正,與黨離心離德,公開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不信組織信關係,不信馬列信鬼神,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政商關係親清不分,亦官亦商,膽大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肆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和司法活動,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和營商環境;目無法紀,毫無敬畏,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安排;毫無道德操守,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大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權錢交易,傷風敗俗,嗜財成性、管工程“吃”工程、管幹部“吃”幹部,大肆收受巨額財物。
葉華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葉華林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葉華林簡歷
葉華林,男,漢族,1971年6月出生,江西安遠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7年3月至2009年12月,歷任贛州市安遠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孔田鎮鎮長、三百山鎮黨委書記、章貢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歷任省委宣傳部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辦公室副主任、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主任、出版處處長;
2014年10月,任萍鄉市蘆溪縣委書記;
2016年7月,任萍鄉市委副秘書長;
2016年10月,任萍鄉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1年8月,辭去萍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21年9月,被免去萍鄉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