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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3月29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浙江省紀委省監委28日發布消息稱,日前,經浙江省委批准,省紀委省監委對第十四屆省委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原副書記馬曉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曉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銷毀證據,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毫無紀法底線,為私營企業主在土地收儲、用地審批、房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濫權,干預插手招商引資和市場經濟活動,大肆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
馬曉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浙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浙江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馬曉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依據規定,給予馬曉輝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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