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格經營場所管理
1.除農貿市場、商場、超市、早市、藥店、加油(氣)站、餐飲類企業(僅提供到店自取、外賣訂餐服務)等民生基礎保障類經營場所外,其他營業場所、門店一律暫停營業。
2.允許經營的場所要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錯峰限流、日常消毒、員工健康監測並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崗等各項防控措施。凡不按疫情防控規定執行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經營。
3.全員核酸篩查期間,凡進入商場、超市、藥店、農貿市場、早市等經營場所的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沒有證明的禁止入內,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必要管理措施。
四、嚴格社區(村屯)管理
1.封控區實行區域封閉、足不出戶、不出不進、服務上門;管控區倡導人員不出門,確有出門必要的嚴格實行人不出區、錯峰取物、嚴禁聚集。
2.封控區、管控區以外小區(村屯)一律比照防範區管理,可根據實際減少出入口,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措施,非本小區(村屯)居民、車輛(應急保障、醫療救護、垃圾衛生清理等除外)禁止入內,確需進入小區(村屯)的外來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經嚴格登記批准後方可入內。
五、嚴格居家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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