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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龍潭的中科院研發展示館。(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立法院”年初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劃特別預算近新台幣2370億元,“國防委員會”今將審查“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劃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法案,包含“律定利益迴避條款”、“禁止陸資廠商投標及禁用大陸製品”、“強化採購資訊公開透明”。此外,台“國防部”為要求中科院如期如質完成計劃,首度訂出逾期罰則。
台軍多項重大武器採購爆出延宕問題,且多與中科院有關,卻無法懲罰,也無違約罰責。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朝野“立委”在審查特別預算時,要求“國防部”做好監督中科院工作,包括利益迴避,不能發包給二等親、三等親廠商,並訂出採購辦法,做出諸多規範,如機敏裝備以外的採購,均要事先報“國防部”查核等。
根據台“國防部”新訂辦法將使中科院能在“公平公開”及“有效監督”原則下,確保如期於2026年底前完成武器裝備量產任務。
至於海空戰力特別預算案的監督機制,台“國防部”書面報告指出,將成立專案管理團隊,每月由軍種定期召開計劃管制會議,該部每兩個月召開專案監審管理團隊會議,嚴格管制專案進度及執行風險;並頒定重點查核執行作法,由軍備副部長任召集人,每季查核1次,防範弊端肇生。
海空戰力特別預算,包括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等8項10種裝備,自今年度起至2026年度,分5年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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