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議有關法例的立法會小組會議上得知政府援引《緊急規例》在落馬洲河套區的援建項目,政務司司長行使了規例的授權,使相關人員和物資都免受香港法律的規限。政府亦豁免安老院舍可使用牌照批准以外的地方來分隔和照顧確診和非確診的長者。我促請政府列出所有引用《緊急規例》的措施,是因為擔心政府用得不夠,沒有用足《緊急規例》。抗疫關乎全社會的公私協作和總動員,不僅中央援港措施,比如:內地有民間團體籌集了“連花清瘟膠囊”等中成藥,希望贈予香港市民,政府不為此以《緊急規例》批予豁免,令藥物無法符合本港現有法例要求,因而未能入境。政府必須準確理解“承擔主體責任”的意思,在中央有求必應的堅強支持下,我們必須不等不靠,不要固步自封,才能真正動員一切可動員的力量和資源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
上星期我再次去信特首,建議政府的指揮中心要對接國家的支援,高層次組織領導和統籌所有力量,解決個別仍存在各自為政、政出多門的情況。此外,我高興特首接納我的建議,由她舉行每日疫情記者會交代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的研判及各方面的部署,直至戰勝疫情為止。我希望政府繼續從善如流,《緊急規例》這條“萬能鑰匙”已經面世兩個多星期,我相信中央和市民殷切期望當局能雷厲風行,堅決採取一切行動,用好用足《緊急規例》、珍惜中央支援團隊的寶貴經驗和各項馳援旋風而來,讓市民早日看見戰勝疫情的希望,不要辜負中央堅實的支援。
(作者系香港立法會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