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認為,對更前段的基礎研究而言,由於結果存在較高的不確定性甚至是未知性,不同路線之間甚至不能簡單比較,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採取的是科學共同體評價,甚至是類似諾獎這樣事後評價的“錦標賽”機制,“而對於技術經濟指標和應用前景要求都更加明確的應用開發甚至是產業化項目,則更適用於招標採購方式,沒有必要平行資助”。
在明確適用項目的基礎上,“賽馬”機制如何更好發揮作用?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長江學者陳勁教授建議:“今後,應進一步強化以技術指標為特征的項目評審標準,多關注以既有成果為特征而不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為主的‘賽馬’機制探索,在更大範圍發揮社會各領域的科研成果,積極鼓勵跨領域、跨部門、跨學科的科研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創新風險與成本,提高科技投資效率。”
“揭榜掛帥”是自古以來招賢納士的良策,在今天的科技創新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邁入新時代,期待“賽馬”機制策馬揚鞭,覓得更多將帥之才。(記者 代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