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全會工作報告公布當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湖北省副省長曹廣晶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5日,再次發布消息:“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接連“打虎”,宣示黨中央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決心堅如磐石。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不敢”是前提。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保持壓倒性力量常在、保持強大勢能常在,2021年共立案63.1萬件、處分62.7萬人,均高於2019年、2020年數據。
突出抓“關鍵少數”。各級紀委監委加大對同級黨委管理幹部的查處力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中管幹部63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縣處級以上“一把手”7581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堅持從政治上看反腐敗鬥爭,嚴肅查處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王立科、劉新雲等人的政治團夥案,查處王富玉、周江勇、彭波等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
周江勇“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彭波“背離黨中央關於開展網上輿論鬥爭的決策部署,放棄對互聯網陣地的管理”……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從政治紀律角度審視違紀違法問題,“首先從政治紀律查起”成為工作的重要遵循。
緊盯重點領域開展審查調查。深化國企反腐敗工作,處分國有企業人員5.9萬人;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處分金融系統違紀違法人員1.2萬人;加大政法系統腐敗懲治力度,處分政法系統幹部6.4萬人。
加大對行賄行為打擊力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有關單位制定《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重點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等行為,留置行賄人員5006人、處分4806人、移送檢察機關2822人。這是中央紀委全會工作報告中首次出現查處行賄人的相關數據,進一步彰顯紀檢監察機關對查辦案件中涉及的行賄人,依法加大查處力度,該立案的堅決予以立案,該處理的堅決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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