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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能源電力行業正處於重要轉型期,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 |
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印發了《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這是中國立足當前電力市場建設主要矛盾,圍繞落實“雙碳”目標和新型電力系統構建要求,著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作出的重大部署,對於深化中國電力市場建設、優化電力行業發展模式、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經濟參考報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兼企業戰略研究所所長馬莉文章表示,《指導意見》對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原則、目標、重點任務等方面提出全面要求,是新形勢下電力市場建設的綱領性文件,為中國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文章提出,著眼電力資源大範圍共享互濟,明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總體架構和建設思路。《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建設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其中,國家市場負責組織跨區跨省電力交易,實現資源大範圍優化配置;省(區、市)市場發揮基礎作用,負責省內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和電力平衡;區域電力市場定位於落實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優化區域電力資源配置,與省(區、市)市場為同級市場。通過建立規範統一的電力市場基本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引導不同層次市場的融合發展。《指導意見》指出,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協同運行。到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聯合運行。
遵循電力運行和市場經濟規律,提出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功能結構和機制設計。《指導意見》明確了包括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的基本功能模塊,其中,電力中長期市場主要發揮平衡長期供需、穩定市場預期的基礎作用;電力現貨市場負責發現電力實時價格,準確反映電能供需關係;輔助服務市場負責體現靈活調節性資源的市場價值。《指導意見》提出要分類推動燃氣、熱電聯產、新能源、核電等優先發電主體和經營性用戶全面參與市場,引導社會資本有序參與售電業務,推動用戶側可調負荷資源、儲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新型市場主體參與市場。
準確把握能源轉型新形勢新任務,著力建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指導意見》有效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部署,注重提升電力市場對高比例新能源的適應性,有序推動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市場化收益吸引社會資本,促進新能源可持續投資,首次提出“報價未中標電量不納入棄風棄光電量考核”。《指導意見》提出建立發電容量成本回收機制,保障電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長期電力供應安全。為充分挖掘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指導意見》提出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做好綠色電力交易與綠證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的有效銜接。
文章指出,《指導意見》的發布為中國深化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指明了方向,在落實中仍需制定並完善各類具體規則,積極穩妥有序推進。首先,要以保障電力安全供應為前提,在尊重省為實體的格局基礎上,充分發揮省間交易的保供支撐作用,健全市場應急處置和緊急干預機制,確保全國與各省的電力電量平衡。其次,要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共同發力,加強政策統籌、規劃銜接和科學監管,健全適應市場化環境的電力規劃體系,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同時,當前能源電力行業正處於重要轉型期,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各類市場交易機制建設可採用試點先行的漸進式改革思路,邊試邊改,確保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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