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8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綜保區管理辦法》)將於4月1日起施行。《綜保區管理辦法》從集成固化綜合保稅區政策措施、體現海關機構改革新職能、預留發展空間和加強協同治理等方面,對提升綜合保稅區管理規範化、法治化水平進行了全面部署。
截至目前,我國綜合保稅區數量達155個,占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數量的比例達92.8%,已成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絕對主力軍。2021年,全國綜合保稅區實現進出口值5.9萬億元,較同期全國外貿進出口增幅高2.4個百分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