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據公安部網站26日消息,為依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健全洗錢違法犯罪風險防控體系,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了《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決定於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三年行動的牽頭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職,密切配合,預防和打擊洗錢及相關違法犯罪取得積極進展,反洗錢主管部門和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反洗錢義務機構強化風險為本的意識,各級監察、司法、偵查機關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涉稅犯罪等保持高壓態勢,並對所涉洗錢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和第三百一十二條等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要求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宣傳培訓,從修訂反洗錢法和辦理洗錢刑事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落實“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加強情報線索研判和案件會商、強化洗錢類型分析和反洗錢調查協查、增強反洗錢義務機構洗錢風險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實工作責任,結合各地實際和部門職能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措施,依法打擊各類洗錢違法犯罪行為,尤其要加大力度懲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犯罪,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構建完善國家洗錢風險防控體系,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
(來源: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