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不久前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耕地保護要求要非常明確,18億畝耕地必須實至名歸,農田就是農田,而且必須是良田。強調耕地保護並做好相關工作,有利於更好掌握國家糧食安全主動權。
經濟日報發表山東社會科學院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研究員周其森文章表示,耕地是糧食生產之母,以保障耕地面積來保障糧食產量,是穩定糧食產量乃至增產的基本條件之一,離開耕地面積和耕地質量去談糧食安全,無異於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換言之,惟有確保農田應種盡種、應農盡農,最大限度減少土地浪費,堅決杜絕耕地閑置撂荒,確保種糧面積不減少,糧食安全才有基礎和保障。有鑒於此,建議有關方面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綜合運用市場、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同時還要讓種糧農民有錢賺、有奔頭。
文章強調,農田必須是良田。要確保耕地質量,在耕地面積不減的前提下,保護土地生產能力不受損,千方百計實現耕地穩定永續利用。保護好耕地,就要用“長牙齒”的硬措施,堅決杜絕一切毀地傷田害農現象,並樹立耕地保護性利用的戰略眼光,防止急功近利、只重利用不重保護等不良傾向。同時,還要加強良田建設力度。按照耕地布局和糧食產區整體規劃,有計劃、分層次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構建多層次良田體系。一方面,要加大國家財政投入,加強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高標準農田;另一方面,要鼓勵各類經營主體樹立長遠眼光,重視良田培育,追求糧食生產經營長期收益,避免違背土地生息規律、破壞土壤質量,以防對糧食生產造成隱患。
同時,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傾向。近年來,個別地方存在農田非農化、耕地非糧化問題。遏制這種現象,就要正確認識耕地的多元價值和特殊作用。耕地作為一種事關國計民生的戰略性基礎性資源,跟其他資源不同,不能當作一般性商品對待,不能簡單用經濟價值來衡量。要把耕地安全同糧食安全緊密聯繫在一起,把耕地保護利用同人民安居樂業、國家長治久安聯繫起來。
此外,要發揚農業優良傳統,防止各種形式的耕地污染退化。一方面,要愛惜土地、呵護土地,將農業優良傳統和生產經驗發揚光大。比如土地的休作制度,科學的肥料配比,間作套種技術等,都需要堅持下去。另一方面,要對某些工業化產品對耕地的副作用高度警惕。比如塑料薄膜白色污染、化肥農藥濫用等。尤其是要對片面追求耕地經濟效益最大化的做法足夠重視。比如,以刺激性手段來追求短期經濟效益,化肥農藥過度使用造成地力下降,值得引起重視並加以糾正。
文章最後說,只有充分尊重農業生產規律,正確認識耕地的多元價值和特殊作用,才能確保農田就是農田,還必須是良田,確保18億畝耕地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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