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據光明網評論,“個人征信報告修復價格,一條1000元至2000元。如果修復不成功,可以退款。”據報道,眼下,一部分機構或個人在商業利益驅使下,利用銀行與征信報告主體的信息差,混淆征信異議、信用修復概念,以“征信洗白”“征信修復”為噱頭,形成一條集征信修復培訓、加盟代理、個人信息售賣於一體的灰色產業鏈。如果是個人修復,一次價格一兩千元左右,如果是企業信用逾期修復,一次收費高達上萬元。
個人信用是社會信用的基石,在大數據時代,個人征信記錄變得越來越重要,然而,一些騙子卻從中嗅到了商機。從記者的調查看,所謂“征信修復”,玩得不過是空手套白狼的詐術。相關個人或機構,利用銀行申訴機制向銀行申請撤銷記錄。這些個人和機構幫助客戶編撰生病、失業等理由,博取金融機構的同情,從而達到消除逾期信息的目的。甚至不排除,在撤銷環節中,有銀行內部人員與騙子串通、篡改資料信息的可能。
這種“征信修復”的騙局一旦泛濫,危害將不容小覷。它將使征信系統的權威性和真實性受到影響,也會對依賴於征信系統的其他企業造成風險,使征信報告失去意義。這種地下灰產的存在,也會使得一些惡意的失信行為有恃無恐,滋生出“征信出問題可以花錢擺平”的僥幸心理,這對於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無疑是一種潛在的破壞力。
更不用說,“征信修復”的騙局,往往伴隨著各種違法行為。利用征信異議機制,開展所謂“征信修復”的業務,這本身就涉嫌消費欺詐。在“征信修復”中虛構事實,騙取金融機構信任,也可能涉嫌詐騙。倘若有銀行內部人員參與,利用自身職權修改客戶資料,幫助消除信用污點,這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所以,有關部門必須對這種灰產鏈條高度警惕,拿出全力進行打擊,對金融機構暗藏的“內鬼”嚴懲不貸。
“征信修復”騙局泛濫,也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一方面,通過杜撰理由,賣慘博取金融機構同情,就可以消除逾期等征信污點,這說明,金融機構在征信異議申訴中,沒有善盡調查核實的責任,給了騙子可乘之機。如果是銀行內部人員參與,則說明相關監督審核程序形同虛設。所以,有必要加強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進一步改革征信異議申訴的審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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